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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特選錄在民十以後所作幾篇,只可惜有些現
今恐有違礙不能重印,所以只抄了短短的兩篇小文。
三,議論文照例不選,所以有些人如蔡孑民,陳獨秀,胡適之,錢玄同,
李守常,陶孟和等的文章都未曾編入。這裡就只選了顧頡剛的一篇《古史辨
序》,因為我覺得這是很有趣的自敘,胡適之的《四十自述》或者可以相比,
不過出得太遲了,已經在民十五之後。《新潮》上還有一篇講舊家庭的文章,
署名&ldo;顧誠吾&rdo;,也可備選,因為是未完的稿,所以決定用了這序文。
四,廢名所作本來是小說,但我看這可以當小品散文讀,不,不但是可
以,或者這樣更覺得有意味亦未可知。今從《橋》中選取六則,《棗》中也
有可取的文章,因為著作年月稍後,所以只好割愛了。
五,此外還有些人本擬收入,如梁實秋,沈從文,謝六逸,章克標,趙
景深等,只可惜大部分著作都在民十五以後,所以不能收在這一集裡。近十
年來作者如林,未能盡知,自多遺漏,咎何能辭,但決無故意抹殺之事,此
則自審可告無罪者耳。
六,末了我似乎還得略說我自己對於散文的主觀和偏見。前面我聽說的
多是關於散文的發達,現在是說對於散文字身這東西。我在《草木蟲魚》小
引中說過:
&ldo;我平常很懷疑,心裡的情是否可以用言全表了出來,更不相信隨隨便
便地就表得出來。什麼嗟嘆啦,永歌啦,手舞足蹈啦的把戲,多少可以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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