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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獨立的導火索是抗稅。
英國人開始報復,“一七七四年,英議院決議閉波士頓港,廢民選之議會,而以委任者代之。又令麻省(Massachusetts)官吏得遞解政事犯出境受鞫。此令即下,民氣大憤,於是麻省有獨立省議會召開。其召也,實始於康可,故議會會於是(一七七四年十月)。麻省議會倡議召集各屬地大會議,是為第一大陸會議,後遂為獨立聯邦之中央政府” 也就是在這次會議上,決定在英國沒有接受自己的條件前,中斷和它的一切貿易往來。
接下來便是武裝鬥爭的開始,胡適扼要記敘了戰爭最初的情況。北美英軍總司令蓋奇派兵從波士頓出發到康可(今譯“康科德”)去搜繳北美民兵的軍火庫,第二天,兩軍初遇列剋星敦,即此打響了北美獨立的第一槍。“英兵驅散民黨後,進至康可,搜獲所存軍火。將退出,民軍隔籬轟擊之,遂復戰。時民黨‘片刻隊’(Minute Men者,其人相約有事則片刻之間可以應召,故名)已集五百人,官軍大敗,是為康可之戰(同日)。”一百多年後,當胡適來到康拉德,環顧四周,只見“戰地今則淺草如茵,長槐夾道,河水(康可河)迂迴,有小橋接兩岸。橋東為表忠之碑,橋西為‘片刻隊’銅像,上刻愛麥生‘康可歌’四句曰:小橋跨晚潮,春風翻新旆。群嗇此倡義,一擊驚世界。”(同上)
此番同遊康科德的是四個人,胡適、金君,另外還有###人,一個張姓,一個羅姓。四人瞻仰完畢,在草地上小憩,那個美國人金君,十分感慨地對胡適說:“自其少時讀書,讀美國建國之史,即想像康可與立克信墩之役,數百人之義勇,遂致造成今日燦爛之美洲合眾國,今日始得身遊其地,相度當日英人入村之路,及村人拒敵之地,十餘年之心願償矣。”(同上)
在北美獨立戰爭(1775)打響之後的兩百多年,在胡適寫這篇日記之後(1914)的九十多年,2005年的深秋,遠在太平洋對岸的我和一個留學日本攻讀博士學位的網友“迅弟兒”在上海的“真名網”上()就胡適魯迅的討論說到了“革命”,它包括我們通常所說的美國獨立革命、法國大革命、南美革命等。在討論中我認為革命的概念需要重新考量,因為這其中的一些革命也許並不是革命,比如當年的北美獨立。
我的意見如下:
至於你說“美國獨立革命”,……我在想,那是革命嗎?它只不過是要從英國獨立出來,它並不是要顛覆英國的制度,甚至反而沿襲和發展了那種制度。在這個意義上,我不傾向於認為美國獨立是“革命”(因為在胡魯語境中我們討論的革命是指制度創新意義上的“政治革命”)。至於那些南美殖民地更不是政治革命,是民族革命,這革命的結果如何,恐怕不需要我多說什麼了。
“迅弟兒”這樣反駁:
你對革命的定義條件非常狹窄。你認為美國是因為繼承自由精神的武裝暴力,所以不能叫革命,這種解釋很難成立。而且你對“新制度的建立”給予了很曖昧的條件,因為美國繼承了英國乃至歐洲的自由制度,所以不承認美國有“制度創新”,僅僅是延續。這裡區別是否“創新”和“延續”的標準很關鍵。我不知道你對美國的獨立革命瞭解多少,我從自己的專業角度看,美國的“制度創新”應該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美國的獨立革命開創了很多前所未有的制度成就:最早的成文憲法,這是英國沒有的,至今都沒有。英國是內閣制,美國開創了總統制,接近均衡的三權分立,###制,隨後不久的違憲審查制等等,對人類社會的影響可以用“開天闢地”來形容。這不是革命是什麼?而且最重要的是,美國的獨立革命的主旋律是“爭取自由”!向誰要自由?向那個自稱是具備光榮革命,英格蘭啟蒙自由傳統的英國要!這時候,英國是專制的代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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