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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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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二伯母是老鴇子,他看透了那些傷害女性的行當,憎恨舊社會摧殘女性的那些悲劇,所以他堅決讓我吃文藝的這碗飯,不讓貪小。我小的時候連辮子長了他都讓我拆了,他怕我學浮華,怕我羨慕人家美,掙不義之錢。在我父親和二伯父的教育和影響下,再窮我都表現得很剛強,從不做那些讓人指著我臉紅的事。你要貪一個東西,你就能捨棄一個寶貴的東西,最沒出息。小時候,我受的教育一直對我有好處。人家都吃白饅頭,我在後臺吃窩頭,從不覺得可恥,我從小就這樣。

另外,我懂得疼人。舉個例子:那時候我可能也就十三四歲,我從小學京戲,13歲才開始拜師學評劇,一年後我就成小主演了。這個天津勸業場現在還有呢,六樓有一個評劇戲院子,叫“天樂戲院子”,那裡的財主叫“大老窯”。他這個戲班為什麼不倒呢?因為他後臺有一大鍋飯,誰都願意到那兒吃飯去。過年過節給白米飯,平時就是窩頭,過年過節我就在那兒吃飯。唱戲就是這樣,只要會唱戲就有資格吃飯,我捨不得吃,把我的這份飯裝進飯盒帶給我爸爸吃,他老吃窩頭我心疼。天長日久“大老窯”就知道了,他說你在這兒吃著還要拿回去?我說我沒有多拿你的,我就拿我一個人的,我吃多少就盛多少,管事的都看得很清楚。但是他說我拿回家不行,逼著我,我說不拿回家不行。

這個時候正是過年的時候,我當時雖然是演小孩的,但我是個萬金油,我可以哪缺哪補,我能唱彩旦,能唱三合臉,唱小生,彩婆子我也能演,所以離了我不行,我知道他離了我不行。他眼睛瞪得兇極了。我小的時候懂得再兇你也需要我唱戲,他瞪眼,跟我就火了,我說,你不讓我拿飯到家裡去,我就不幹了。我把飯都倒到那個盛飯的大笸籮裡,就從六樓往下跑。他歲數大,又很胖,追不上我。他一想我要是真不幹了,他還真不行。我掙錢少,又唱戲多,乾的活可以說是轉一圈,甚至場面上沒人打梆子我都能打。

他追到樓底下把我拉起來,從此許我把米飯往家裡盛。那個時候,真是這樣的,自己得有點本事,才能降得住這些人。我絕不趕著你,你讓我唱戲,值這仨錢就給我仨,多了我不要,少了我不行。戲班對付財主就得這樣。但是,我到臺上就規規矩矩演戲,發著高燒也是這樣,燙得扶到人肩上就把人嚇一跳,照樣演戲。病得一點勁兒沒有,發燒也不休息。因此,我從小就養成了能吃苦的性格,能堅持。

我追求文化也有很逗的事。舊社會很講假面子。我雖然沒有文化,也沒錢,穿一件仁丹士林的藍布大褂,但是我有一隻筆。我也學著人家有文化的人,把這支筆掛到大襟上。這是什麼筆呢?是我從財主垃圾堆裡揀的一個筆帽,我把這個筆帽別在我的大襟上。走到哪兒生怕人家拉我這個筆,發現它原來只是一個筆帽。我就想,萬一人家拉我的筆帽我就說筆丟了。因為那個時候你帶一根筆,人家就會說你有文化,認識字,戲班裡就尊重你。

唱戲我能吃苦,不能臉紅(3)

我的大褂是晚上洗白天穿,都洗出白絲來了。鞋破了怎麼辦?就打包頭,為什麼這樣呢?因為這樣在人前不丟醜,乾乾淨淨。父親說在家吃窩頭,出了門打腫臉充胖子,吃窩頭嘴上抹點油,就說我吃的是一個肉丸的羊肉餃子。舊社會就得裝著,你越窮越被人看不起,沒人同情你,窮人就得掙點面子。到13歲,我姐姐就走了,出關了,二伯父一家搬走了,我學京戲唱京戲沒行頭,也沒有後臺了,唱不了了。京劇行頭什麼都貴,但是評劇的行頭比較便宜,用綢子自己做點沿邊的衣服,另外我自己會繡花,畫花樣,繡彩鞋,繡衣服。這樣呢我就能勉強在評戲班裡學戲,我一唱就受歡迎,因為我聰明,不外行,是戲班裡長大的孩子。

我14歲就唱主角。那是舊社會,有一位主角鬧彆扭,嫁了一個人,逃跑了,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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