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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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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但是我有一個準主意,就是我不能臉紅。什麼叫不能臉紅呢?就是不能辦那種人家指著我,使我臉紅的事。小時候嘛,不偷,不幹壞事,不羨慕有錢人家,不羨慕有錢人家的東西,從穿戴到吃喝,看人家吃飯轉頭就走,我肚子餓著,人家問我,我說吃飽了,不看嘴。人家好的東西不要去看,從心裡就不要看,要喜歡就自己長本事去買。現在雖然你買不起,但是你長大了有本事,唱好了戲就可以去買。我從小就這樣不叫人家說個“不”字,不能指著我臉紅,我一輩子都是這樣做的。

我能夠吃這份苦,對生活很容易滿足。但是對唱戲,直到現在我也沒滿足。我不能唱戲以後,就開始學著寫點文章,在事業上我永遠也不滿足。拍完電影我看一回後悔一回。演完了戲我就後悔,我愛人就說我:“你這個人呀,一輩子唱戲後悔半輩子,你老是後悔。”但是我覺得這樣很好。

今年我還參加了《鳳還巢》的電影工作,演了一個跑龍套的,演幾個鏡頭。我想了很多:唉,要是年輕一點多好呀!我政治上不倒黴,60年代還能多做點工作,我還有很多戲要拍,還有很多計劃要做。那時不讓我演戲,我硬把這些曲子一直記在我腦子裡,一直記到今天,就用腦子記。

現在我有病了,我出去給人輔導排戲要坐著車,拍我的那些醜陋的照片我都禁止照,當然也有我看不到的地方。我怕我給觀眾留下一個醜陋的形象,我從小一直到現在,早上不整齊不見人,乾乾淨淨的。我一直梳小辮,梳一條辮子,文化大革命剪下去了,現在又紮起來了,還是這種習慣,從來不穿戴整齊不見人。

舊社會戲班裡有一種扮相特難看,受不了,女演員趿拉著鞋,頭不梳臉不洗,棉毛褲反穿著,就那樣就能見人?手裡夾著菸捲,眼裡留著一宿那個髒呀,嘴裡那個粘沫,這個形象我從小就看著難受。因此,我不抽菸不喝酒,直到現在都是這樣。現在不同了,大家在必要的場合還喝一點,裝裝樣子。

小的時候我只能在垃圾箱裡揀點粉筆頭,在地上練寫字。在家裡就捱罵,因為那髒呀,在地上寫,多難看。在後臺寫字被財主打,不讓寫。揀一個鉛筆頭就在報紙邊上寫,不管哪,有一張白紙就寫,“大”、“小”、“人”、“手”、“1”、“2”、“3”、“4”、“5”,還有我最喜歡畫小人。我們沒有自己的地方學習,財主說你還寫字,你就學戲吧。

唱戲我能吃苦,不能臉紅(2)

早上我們一起床就要穿上彩褲,練功褲。那時候綁小腳,倒水呀,幹活呀,都穿著小鞋。然後喊嗓子,拿頂,非常嚴格。那叫“毯子功”,現在叫“基本功”,很難,但我都堅持下來了。比如說拿頂,就是手扶著地,腳靠著牆。一排小孩都在堅持。老師就在邊上抽菸,蹲在那兒或者坐那兒。一袋煙的功夫才能下來,空的真是鼻子要流血,眼睛要出血。誰要是腰歪了就拿刀劈子打一下,我一般都能保持不歪下來,一直堅持著。一個女孩子,就要能堅持。

還有,一個人不要貪小,不要羨慕人家,得不到的東西不要羨慕人家,要實際一點。得不到東西你羨慕,就會不擇手段地去追求。我從小就懂得這一點,再闊的人我連看都不多看一眼。小時是比穿戴,大了就比金首飾,唱戲就比花籃,就要靠那些財主富商。我小時候絕不比這個,我比的是臺上唱戲的本領。我演小孩的時候就敢跟大角比,我在臺上,誰都知道我叫“小鋼炮”,逮誰跟誰開。為什麼這樣?因為我家裡窮呀,我要改變我的根本。我也是受我父親的教育,就是說,好漢不掙不義之財。

我爸沒有文化,他愛聽書,他的知識是從書裡學來的,看了《三國》,說話咬文咂字。我二伯父也是幹這行的,有很多成語都是他們教給我的。我爸是賣糖葫蘆的,到妓院去賣糖葫蘆,他看透了那些婦女的痛苦。我二伯父拉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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