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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尚未審結,奉邀先生一商。』少頃,吏捧積年案卷至,主人退出。餘閱諸情節,皆屬易辦,惟有誤勾某罪人一案,餘批雲:『骨肉未寒,猶可還陽。否則東嶽行查檄至,城隍將受處分矣。』神出視大喜,雲:『先生所見,甚合我意。』茶罷,仍送至丹墀,曰:『尚有一事奉託,如晤包少府,渠承辦工程木料,日內可到矣。』餘唯唯別出,登輿而歸,取床頭青蚨三百,犒其從者而醒。”
越三日,仙遊大水,木料皆出黑口鎮矣。包少府者,醴泉同知包某也。至今人呼王生而為“鬼幕賓。”
雷震蟆妖
嚴陵宋淡山於乾隆丁亥夏見遂安縣民家雷震其屋,須臾天霽,一無所損,惟室中恆有臭氣。旬日後,諸親友以樗蒲之戲環聚於庭,天花板內忽有血水下滴。啟板視之,見一死蝦蟆,長三尺許,頭戴鬃纓帽,腳穿烏緞靴,身著玄紗褙褡,宛如人形。方知雷擊者,即此是蝦蟆也。
夢中破案
曹州劉姓,以典當為業。虞城張某,為經理其事已二載矣,少有蓄積。歲暮欲歸,主人留至元旦,乘一青騾去,相訂上元日返曹州。至期不至,劉因遣人促之來。至其家,則雲:“未嘗歸也。”兩家致訟,控至撫按,勒限飭縣捕拿。延至六月矣,公差惶遽無措。
一夕,訪於城南,見有老人偕一年少相謂曰:“月色甚佳,何不向涼亭一行?”曹州南城十數里,舊有涼亭,公差私議:“二人於此時往,倘城門閉,何由而入?”心異之,遂先至彼相伺。未幾,二人果至。聽所言,皆鄰里間瑣事。有頃,少年忽雲:“城內劉姓事至今未明,餘心竊計,乃西門外賣餅孫姓利其財物,因而害之也。”翁問故,少年雲:“餅店在此已數載,今春倏閉,是以疑之。”翁叱雲:“此事大有干係,何得妄語?”意甚拂然。旋雲:“夜深,可歸矣。”
公差尾其後,行甚速,至南城,門已閉,見二人從門隙入。差亟呼司閽啟鑰入城,則兩人尚在前行。至小弄,少年與翁別,入門,門亦未啟也。復隨翁行二十餘家,亦未啟扉而入。差大驚,叩其戶。半晌翁出,持紙捻,披衣,極困憊之狀。差曰:“適間與少年涼亭看月,何遽睡耶?”翁神色遲疑曰:“看月有之,乃夢中事也。”差復脅之往詣少年,少年出,亦如翁狀,乃拘入縣署,述夢中語。次早,遣二人至某村跡孫姓所居,則青騾宛系門首也,因鎖拿到縣,一訊而服,遂起贓問抵償焉。
此乙巳夏間事。曹州守吳忠誥向為綏德州牧,與嚴道甫善,告道甫也。
馬變魚園地變鵝
雍正初年,伍相國為盛京將軍送馬五百匹詣黑龍江。將至不數里,忽一馬振鬣長嘶,眾馬隨之。至江口,盡躍入水,化而為魚。
嚴道甫館德州盧氏時,盧有戚羅氏,偶以二百錢買一鵝,帶至濟南應試。到時,鵝價甚貴,有以五百文售之者。羅忽動牟利之念,憶家有園地十五畝,若質錢買鵝,可獲三倍之利。試畢回家,售地得價,四出買鵝,得三百餘隻,復驅以往。
行二日,至齊河,過城外長橋,有頭鵝帶鈴者引頸長鳴,振翼而飛,眾鵝相率以上。觀者數十人,群相拍手。須臾之間,望之如白雲一片,隨風而滅。
羅慚悔交集,無可奈何。搜尋囊中,尚餘前次買鵝錢數百文,作盤費以歸。自嘆祖遺園地,化鵝而去矣。
聾鬼
乾隆四十九年,杭州半山陸家牌樓河中淌一浮屍來,村民霍茂祥,素行善事,為斂錢買棺殯諸市上。夜夢藍衣人來曰:“我臨平人張某,教館為業,不幸失足落水。蒙君殯我,無以為報。我能預知休咎,替人禳解。倘有靈應,須以牲牢謝我,君可得香火錢。”霍醒,告之里人,果有求必應。不數日,香火如雲。
霍夜又夢張來曰:“我左耳聾,有來通誠者,須向右耳告我。”於是,次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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