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第4/4 頁)
來祈禱者,聽霍之言,多向棺右致祭,叫呼似有應聲答者。材民奉之若狂,呼為“靈棺材”。霍家取香火錢,因以致富。
未幾,仁和令楊公路過,見燒香者洶洶蟻聚。楊怒其惑眾,命焚其棺,鬼遂絕。
棺床
陸秀才遐齡,赴閩中幕館。路過江山縣,天大雨,趕店不及,日已夕矣。望前村樹木濃密,瓦屋數間,奔往叩門,求借一宿。主人出迎,頗清雅,自言沈姓,亦系江山秀才,家無餘屋延賓。陸再三求,沈不得已,指東廂一間曰:“此可草榻也。”持燭送入。陸見左停一棺,意頗惡之,又自念平素膽壯,且舍此亦無他宿處,乃唯唯作謝。其房中原有木榻,即將行李鋪上,辭主人出,而心不能無悸,取所帶《易經》一部燈下觀。至二鼓,不敢熄燭,和衣而寢。
少頃,聞棺中窸窣有聲,注目視之,棺前蓋已掀起矣,有翁白鬚朱履,伸兩腿而出。陸大駭,緊扣其帳,而於帳縫窺之。翁至陸坐處,翻其《易經》,了無懼色,袖出菸袋,就燭上吃煙。陸更驚,以為鬼不畏《易經》,又能吃煙,真惡鬼矣。恐其走至榻前,愈益諦視,渾身冷顫,榻為之動。白鬚翁視榻微笑,竟不至前,仍袖菸袋入棺,自覆其蓋。陸終夜不眠。
迨早,主人出問:“客昨夜安否?”強應曰:“安,但不知屋左所停棺內何人?”曰:“家父也。”陸曰:“既系尊公,何以久不安葬?”主人曰:“家君現存,壯健無恙,並未死也。家君平日一切達觀,以為自古皆有死,何不先為演習,故慶七十後即作壽棺,厚糊其裡,置被褥焉,每晚必臥其中,當作床帳。”言畢,拉赴棺前,請老翁起,行賓主之禮,果燈下所見翁,笑曰:“客受驚耶!”三人拍手大劇。視其棺:四圍沙木,中空,其蓋用黑漆綿紗為之,故能透氣,且甚輕。
炮打蝗蟲
祟禎甲申,河南飛蝗食民間小兒。每一陣來,如猛雨毒箭,環抱人而蠶食之,頃刻皮肉俱盡,方知《北史》載靈太后時蠶蛾食人無算,真有其事也。開封府城門被蝗塞斷,人不能出入。祥符令不得已,發火炮擊之,衝開一洞,行人得通。未飯頃,又填塞矣。
殭屍手執元寶
雍正九年冬,西北地震,山西介休縣某村地陷裡許。有未成坑者,居民掘視之:一家仇姓者全傢俱在,屍僵不腐,一切什物器皿完好如初;主人方持天平兌銀,右手猶執一元寶,把握甚牢。
張飛棺
蕭松浦從四川歸雲:保寧府巴州舊刺史之廳東有張飛墓石穴,至今未閉。一朱棺懸空,長九尺,叩之,聲鏗鏗然。
乾隆三十年,有陳秀才某,夢金甲神自稱:“我漢朝將軍張翼德也,今世俗驛遞公文,避家兄雲長之諱,而反犯我之諱,何太不公道耶?”彼此大笑而寤。蓋近日公文改“羽遞”為“飛遞”故也。
誤嘗糞
常州蔣用庵御史,與四友同飲于徐兆潢家。徐精飲饌,烹河豚尤佳。因置酒請六客同食河豚。六客雖貪河豚味美,各舉箸大啖,而心不能無疑。忽一客張姓者斗然倒地,口吐白沫,噤不能聲。主人與群客皆以為中河豚毒矣,速購糞清灌之。張猶未醒。五人大懼,皆曰:“寧可服藥於毒未發之前。”乃各飲糞清一杯。
良久,張竟甦醒,群客告以解救之事。張曰:“小弟向有羊兒瘋之疾,不時舉發,非中河豚毒也。”於是五人深悔無故而嘗糞,且嗽且嘔,狂笑不止。
借屍延嗣
蕭公文登,宰陽湖。伊鄰施嫗,其夫早卒,撫其遺腹子某,長大娶妻李氏,姑媳甚歡。年餘,媳忽病亡。嫗家貧,痛媳亡不能再娶以延夫祀,呼天籲地。次日將殮,媳忽從炕上躍起呼姑曰:“我來做汝家媳婦,不要再哭。”嫗方慶媳再生,喜不自勝。�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