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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自涉水遠足的延伸線而已。
對於喬治·桑而言,長褲也是一種態勢,如果說她選擇用男名出入文壇,是為了贏得一種沒有被偏見汙染的解讀,不至於讓讀者開啟卷首就進入閱讀閨閣文學的閒散和惰性中,那穿長褲就是她在用身體語言說,“我,生而為我,是多麼愉悅的事情,我很享受這個,對我來說生活就是此時,這一刻,永遠是最好的,我只追隨自己的本性做事,散步,騎馬,穿男裝在田頭睡午覺,自由選擇情人,別想拿狹隘的女性行為路徑拘泥住我”。
這個當時法國唯一一個穿長褲的女人很幸運,生在一個新舊價值觀交接的年代,整個浪漫派陣營,都是她的精神後盾,所以,得罪主流審美觀,對她來說,只有娛樂的*,而不必付出離群的慘重代價,如果早生一百年,她的叛逆激情會讓她被送進瘋人院,晚一百年,她難免不被草草塞到西蒙·波伏娃的女權模式裡去,事實上喬治·桑的可愛處恰恰在於,她的熱力,既不是宗教情緒式的獻祭熱情,也不是女權分子式的兩性對抗,她就是一個女人的原始欲力和自由意志,她愛男人,也在享受他們的愛,到了六十歲她還在堅持洗冷水澡,只是為了讓身體保持最佳狀態,面板緊實,欲力充沛,好和那個比她小二十二歲的男人共享魚水之歡。她在愛能上,和她在物質上一樣慷慨大方,那種貌似清淡的、碎碎的小喜歡,可滿足不了她的大胃口,“我被一口口地、斷斷續續地弄得筋疲力盡,我站立不住,多麼瘋狂的幸福”。哈哈,這就是兩百年前的婦解*日記。
有時,穿長褲的女人會愛上一個穿長裙的女人,比如麥卡勒斯對凱·安·波特。以上兩位女士都隸屬於美國南方作家群,這個文學團體,就像中國的江南作家群一樣,都是我的最愛,居移體,養移氣,文氣一樣是受地氣和血統影響的,他們的文字裡,都有分外纖細的神經末梢,陰溼的情緒流,暗影中出沒的情節,製造這些文字的南方派作家身上,也有相應的配置,凱·安·波特是老式的南方派淑女,這種女孩子在《飄》裡俯拾皆是。她們是骨架沉重、品質精良的老紅木傢俱:塵土飛揚的旅途中,頭髮也要梳得一絲不亂,戰火喧囂的太平洋艦隊上,也要用骨瓷杯喝咖啡,沉澱在骨子裡的世家修養,通身的貴族氣派,一舉手,一投足,都有傳統的重量,這個修養裡的一個預設值,就是女士一定要穿裙裝。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長褲(2)
可是麥卡勒斯呢,上帝造她時肯定是分了心,造到半路就丟了手,既沒有給她配備女性的嫵媚身線,也沒有給她善於討好的甜美性格,她就是她筆下的弗蘭奇,“一切都得從弗蘭奇十二歲的那個夏天說起,這個夏天,她離群已久,她不屬於任何一個團體,她無所依附”(《婚禮的成員》),只是開篇的一句話,洶湧的痛感撲面而來,如果你曾經是一個被群體排斥的孩子,如果你有一個被群體排斥的孩子,你就會明白。麥卡勒斯老是讓我想起《男孩不哭》裡那個女孩,孤絕,倨傲,中性,遊離在人群的邊緣,想湊近人氣密集的地方取暖,不得,也不怒,只是扁起嘴角,幾絲自嘲,裝出一副不在乎的蕭然,因為沒有自憐的黏液來潤滑傷口,連痛都是生冷的幹痛,反正不能見容於主流審美,索性來點孩子氣的惡作劇,徹底走到對立面去自寵好了……麥卡勒斯也是一個終身穿男裝的女孩。她的奇裝異服是她隨身攜帶的小型舞臺,她自己是出入其中的唯一舞者、舞美、導演和觀者,它讓她可以保護好自己的被疏離,安全地自戀著。
且不提反常的性向,就是穿長褲,衣衫邋遢,不修邊幅,就足以讓凱·安·波特徹底地厭棄麥卡勒斯了,想想郝思嘉因為不帶陽傘就被黑媽媽訓斥的場景,老式淑女的教養,有時甚至是一種潔癖,對不諳此道的麥卡勒斯而言,則乾脆是一個屏障,南方淑女的外柔內剛,我們在《亂世佳人》裡見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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