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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可以幫一下忙,把泡到醬缸的尊頭拉出來。
樊椎先生提倡民主,曰:“四海一心,一心者人人有自主之權,人人以救亡為是,窮極生變,鬱極生智。”
有識之徒連民主也受不了,大怒曰:“治天下者,大權不可以旁落,況下移民乎?所宜通者,惟上下之情耳。樊椎貴人人有自主之權,將人人各以其心為心,是使我億萬人民散無統紀也。樊椎謂可以一其心,吾謂實億萬其心也。此則亡且益速,又焉能起而救之。泰西國固多民主,然法國議院朋黨蜂起,卒為國禍,在泰西國且不可行矣。樊椎曰窮極生變,鬱極生智,推其意直欲以我列聖以來乾綱獨攬之天下,變為泰西民主之國,其斯以為智歟?真漢奸之尤哉!”
一談民主,就拉上法國,這是偶爾看見別人偶爾跌倒,自己就寧可泡在醬缸裡,泡僵泡死,都不肯爬出來的奇異觀念。俺泡在裡頭多舒服呀,你瞧呀,那小子連膝蓋都跌破了呀。但最後仍忍耐不住,“漢奸”出口,這和“幹你孃”有點差不多,蓋非如此拉大嗓門,唾沫四濺,便覺得贏不了也。
樊椎先生曰:“洗舊習,從公道,則一切繁禮細故,猥尊鄙貴,文武名場,惡例劣範,銓選檔冊,謬條亂章,大政鴻法,普憲均律,四民學校,風情土俗,一革從前,搜尋無剩,唯泰西者是效,用孔子紀年。”
有識之徒跳高兼搥胸曰:“尊卑貴賤,有一定之份。法律條例,有不易之經。樊椎公然敢以猥鄙惡劣謬亂字樣,詆譭我列聖典章制度,毫無忌憚,其狂悖實千古未有。且明言泰西是效,何必再言用孔子紀年,直曰以耶穌紀年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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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蘇輿先生(2)
夫有識之徒習慣於尊卑貴賤,習慣於奴才生涯。不要說樊椎先生對他木法度,便是上帝對他也沒法度。至於由“孔子紀元”推演成“耶穌紀年”,也是有識之徒特有的邏輯,蓋“列聖”把他弄得迷迷糊糊,偶爾有人撥開他的眼皮,萬物都是新的,他怎能受得了哉,他怎能受得了哉。
兩值和多值(1)
至於說“一意孤行”,劉美枝女士方面,向李森先生提出的條件有三,一曰:“劉美枝女士現持有新臺幣七千元,願偕遊全省,然後雙雙殉情。”這個條件很富詩意,難道蔡鳳鳴先生眼睜睜看著兩個年輕人把七千元荒唐花光,然後服下一斤巴拉松,在床上輾轉呼號,才算不“一意孤行”乎?曰:“與王春璦解除婚約,其所需費用,由劉美枝負責。”這個條件是典型的反孔孟幹法,“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難道蔡鳳鳴先生眼睜睜看著李森先生轉過頭來,再把王春璦女士一腳踢,弄得王女士也在劉美枝女士結婚之日,也服下剛剛死不了的毒藥,才算不“一意孤行”乎?三曰:“李森應賠償劉美枝三萬元。”這條件就沒有詩意啦,乃是在談一筆交易,依蔡鳳鳴先生的看法,只要李森先生當時──或過後,把三萬元往桌上一摔,就也不算“一意孤行”乎。
蔡鳳鳴先生能當國民小學堂校長,當然學問很大,看他下的這些論斷,似乎不但學問大,而道德也彷彿很高,凡是道德太高的有識之徒,通常地都往往把論斷認作事實,尤其往往把推論出來的論斷,認為事實。不和劉美枝女士結合,和喜新厭舊之間,沒有必然關係,猶如偷東西和品格壞沒有必然關係一樣,一個人可以因家貧母老,偷一貼“撒隆巴斯”治他媽媽的腰痛。拒絕三條件也和一意孤行沒有必然關係,五四運動時中國拒絕了日本二十一條,豈也是一意孤行耶?
這不是說李森先生忽然搖身一變,變成活聖人啦,而是說在沒有深入地弄清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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