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頁(第1/2 頁)
也曾有負責的酒吧老闆阻止哈德森酗酒,但他可以換一家酒吧繼續喝。
也曾有看不過眼的同事勸告哈德森應該認真工作,可他並不需要事業與上進心。
漸漸的,人以類聚。
哈德森醉酒後吐出的話沒有誰在意真假,他身邊都是花天酒地的人。只要給錢,他就有酒;只要給錢,妓/女就會作陪。
「開!六點大!」
「去你x的,又是大,都接連四把大了。」
「來來來,誰能喝三瓶,露絲小姐就陪他三個晚上。」
「哦,小氣的公牛!買三瓶,只讓露絲一個人陪嗎?不夠,得再加上莉莉。」
十二點鐘聲敲響。
歇洛克與凱爾西走了一大圈沒有找到哈德森,遂又來到下一家他可能去的酒吧。
走近後,一扇大門根本關不住酒吧內的喧鬧。
推開門,就讓人想立即離開。
沸反盈天,烏煙瘴氣。有的人趴在桌上爛醉如泥,有的人躺在椅上吸食大煙,還有些人在昏暗角落裡做坦誠相見的運動。
「嘿!你們……」
距離大門最近的壯漢醉眼惺忪地抬頭,正說著冷不丁上一雙如鷹銳利的眼睛,猛地打了個激靈。
壯漢揉了揉臉,讓自己清醒了過來,「你們是來找人的吧?」
歇洛克先一步進入酒吧,此刻,他想要花式誇獎凱爾西。
人與人的差異太大了,大到僅在選擇酒吧的小事上就能可見一斑。
倫敦遍地酒吧。從胖老闆開的貴價酒吧,到平價如椰樹酒吧,凱爾西會留下來喝一杯的地方都有起碼的保證。
老闆品性不錯,都不允許吧內出現烏七八糟的事。即便醉酒,也都不必擔心安全有礙。
至於眼前這家。
歇洛克掃視一圈,發現了幾塊未清理的碎酒瓶玻璃,上面還沾著些許血跡。
「哈德森,今天來過。」
歇洛克沒用疑問句,只見壯漢的臉色忽而不太好。
「你是他什麼人?」
壯漢搖搖晃晃地站起來,答非所問,「不,沒聽說他有像你們這樣的朋友,幹嘛來找他?」
凱爾西瞥了一眼沾血碎玻璃,聯絡壯漢前後的變化,不難確定一件事。
——有人搶在前面,把哈德森給揍了。直接在酒吧開揍,沒有套麻袋的那一種。
凱爾西挑明瞭,「哈德森剛剛被打了,誰幹的?」
「哪有什麼打架,別胡說了。」
壯漢不想摻和爛醉鬼的事,隱隱覺得來人不好對付,只想快些離開。
歇洛克側移一步堵住去路,沒讓壯漢裝傻。
「哈德森和酒客為你們這裡攬客的妓/女打起來了。血跡還沒完全乾透,不會超過半個小時,他們人呢?」
來的路上,歇洛克與凱爾西瞭解了哈德森的種種爛事。
大致推測出哈德森今夜所以打劫妻子,是因收租的日子沒到,但他缺錢了——缺一筆錢去競爭妓女的過夜權。
哈德森不肯將租金補貼家用,但大把花在妓/女身上,這種事已是家常便飯。
今夜,哈德森更變本加厲,從不出錢養家,變成開始打劫妻子的薪水。
非常可笑的是,從法律角度哈德森太太並沒有財產權,哈德森完全能解釋成他不是在打劫,而是讓妻子盡到侍奉丈夫的義務。
哈德森的作為,成功地噁心到了兩人。
只要哈德森太太想要離婚,他們保證絕非只讓哈德森淨身出戶那麼簡單。
當前,弄清哈德森與誰發生衝突,不是關心爛醉鬼,只為確定酒吧內的矛盾不會給哈德森太太帶去麻煩。
壯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