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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善惡負責。
然而,這個理論也有一些嚴重的問題。當然,無神論者不會接受它,因為他們不相信上帝存在。而且,它甚至對信仰者也存在一些困難的問題。最主要的問題是柏拉圖早就提出的,他是古希臘哲學家,他生活的時代比耶穌誕生早400 年。
自然法理論
在基督教思想史上,主要的倫理理論並不是神命論,獲得這一殊榮的是自然法理論。
亞里士多德大約在公元前350 年將這一觀念吸納進他的思想體系,他說,為了理解事物,必須問四個問題:它是什麼?它是由什麼製造的?它是如何產生的?它有何目的?(回答可以是:這是一把小刀,它是由金屬製造的,它是由匠人制作出來的,它是用來切東西的。)亞里士多德假定第四個問題——它有何目的——可以明智地對任何東西進行提問。“自然,”他說,“屬於原因的類別,它因為某事而執行。”
顯然,像小刀一樣的人工物品有其目的,因為在匠人制作它的時候在他們的心中就有一個目的。但是,那些不是我們製造出來的自然客體呢?亞里士多德相信它們也是有目的的。他的一個例子就是我們有牙以便我們咀嚼。這樣的生理學的例子是很有說服力的,對身體的每一部分,我們都可以直覺地感到它們似乎有著自己的特殊目的——眼睛為了看,心臟為了泵血等。但是,亞里士多德的論斷不限於有機物。根據他的觀點,每一個東西都有它的目的。他舉了一個不同種類的例子:下雨的目的是使植物能夠生長。對於現代讀者而言,這種思想可能有些怪異,但亞里士多德全然是認真的。他還思考了其他選擇,比如下雨是 “必然的”,而幫助植物生長是“偶然的”,但他拒斥了這種選擇。
因此,這個世界是一個有序的、理性的系統,每一樣東西都有它自己適合的位置,服務於它自己特殊的目的。這裡存在嚴格的等級制:雨存在是為了植物,植物存在是為了動物,動物存在——當然——是為了人,人的福利是整個安排的目的。
這是令人驚異的人類中心論,或者說以人類為中心。然而,當我們考慮到歷史上每一位重要的思想家都曾經陶醉在這樣的思想中時,亞里士多德就可以被原諒了。人類是一個相當自負的物種。
後來的基督教思想家發現,這種世界觀和他們完全趣味相投。唯一缺少的就是上帝創造了整幅圖景。
宗教與特殊道德問題
對一些宗教人士來說,道德與宗教的聯絡是當下的,實踐問題總是集中於特定的道德問題。它不涉及正當與否是不是依據上帝的意志,也不涉及道德法是不是自然法。無論這些理論有什麼優點,一個人的宗教在特殊的道德問題上仍然對他有道德上的教益。《聖經》文字和教會的教誨被視為權威的,決定著一個人所持的道德立場。只舉一個例子,很多基督徒認為,他們沒有選擇,只能反對墮胎,這是因為教會和(他們以為的)《聖經》文字都反對墮胎。
那麼,在一些重要的道德問題上,信仰者是否必須接受有宗教特色的立場呢?如果是這樣,這些立場與人們恰恰透過理性就能推出的道德上最好的觀點是否不同呢?
我們的結論與傳統的智慧相反,它可能作為反宗教的而對讀者產生衝擊,所以,這裡應當重點強調的是,這個結論並不是要質疑宗教的有效性。我們思考的論證並沒有假定基督教或其他任何神學體系是假的,它們只是表明:即使這樣的體系是真的,道德仍然具有自己的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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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倫理利己主義(1)
實現個人幸福是一個人的最高道德目的。
——安?蘭德:《自私的德性》(1961)
是否有責任幫助飢餓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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