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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擊著人們感情的閘門。歌手們在臺上演唱施光南的歌曲。那些歡快的旋律增添了一絲沉鬱。那些憂傷的旋律則使人更加憂傷。
他走了,留下無限的遺憾。
他家裡,鋼琴上依然擺著一束勿忘我。他曾經為它譜寫了一首《勿忘我》。他也是以忘我的精神為人民譜寫那些不會消逝的樂曲的。
但是,這個忘我勞動的人,得到的報酬又是什麼?
文聯的負責同志到他家裡去弔唁。他的妻子洪如丁拿出兩張匯款單給大家看。這是施光南死前譜寫的兩首歌曲的稿費單。一張是十元錢,另一張是十二元錢。
望著這兩張匯款單,大家的眼眶都溼了。這就是一首優秀歌曲的價值嗎?這就是對一個嘔心泣血的作家創造性勞作的報償嗎?
再望一望家裡的陳設,一切都是那麼普通,連地板都沒鋪,唯一突出的就是那架鋼琴。看得出,這位從事複雜的創造性勞動的音樂家家裡,與從事簡單勞動的人家生活沒有兩樣。
如果是在版權保護很健全的國家,如果是在智力創作可以得到優厚待遇的國家,像施光南這樣創作了很多優秀音樂作品的音樂家,應當是一個腰纏萬貫的富翁。可他呢?
洪如丁把那兩張匯款單放到桌子上,說:“我們根本就沒打算去領!”
讓它永遠地放在那裡吧。它是一種紀念,同時,不也是一種歷史的諷刺嗎?
在那之前不久,文化部法規研究室的兩位同志曾到施光南的家,向他徵求音樂作品稿酬暫行辦法草案第一稿的意見。施光南答應思考一下這個問題,寫一份書面意見交上來。
當時,他與文化部的同志談到著作權法,顯得異常興奮。這個法是他盼望已久的。他說:“如果著作權法能夠施實,我願意當獨立創作人,完全靠創作得來的稿酬生活。”
他說等出差回來就立即寫這份意見。但是,等他出差回來,身體就不行了。
“遺憾啊。他到了也沒留下那份意見。”文化部的同志為此感到十分惋惜。
但是,我們也可以說,他用自己的死,用早逝的年華,用中國音樂界的重大損失,留下了意見,留下了對著作權保護的希望。
活著的音樂家們目前的經濟狀況怎樣呢?
他們中的多數人日子過得清淡。有的長時間住在低矮的平房或是筒子樓裡。家裡貴重的物件,就是一架一生為伴的鋼琴。
他們的主要收入,一是工資,二是稿酬,工資是與國家幹部一樣的。稿酬是很低的。人們所說的“十五的月亮十六圓(元)” 絕對是事實,沒有半點誇張的成份。詞曲作家喬羽、王立平、谷建芬、張黎等,都在不同的場合,對這種狀況發出過抗議。谷建芬曾這樣說:“如果對中國的詞曲作家作一項調查,恐怕每個人都有一筆帳,都有一番身受侵權之苦的辛酸經歷。”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正名:經濟權利(3)
這種抱怨,多半是由於分配上的不公平造成的。一個普遍的事實是,唱歌者暴富,寫歌者清貧。這是一種被顛倒了源與流的版權現象。
其實,中國並不缺少歌手,缺少的是好歌。
在我們的音樂家們為自己的生計深感困窘的時候,全國人民在為沒有多少好歌而困惑。
廣東歌手與香港歌手進行歌曲演唱對抗賽。廣東的五名歌手獲得了團體冠軍。廣東人民對這個冠軍不以為然。因為廣東隊演唱的都是香港歌星唱紅了的歌曲。因此,人們嘲笑說:“廣東隊為香港奪得了冠軍。”
全國歌曲演唱電視大獎賽的水平可以說一年不如一年。自從規定每個歌手必須演唱新創歌曲以後,效果更是每況愈下。
觀眾們抱怨說:“沒有讓人記得住的歌曲。”
歌手們也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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