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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隔壁老王的狗很兇,聽說老王養這條狗是為了農閒的時候去林子裡打獵——而且,狗屎真的很臭,不能吃……
除此以外,還有太多讓他搞不明白的地方,最主要就是具體的年代和地址。家裡的農具、用具大多是木頭扎的、陶土捏的、石頭砸的,幾乎不見一絲金屬,連菜刀都沒有,用石片兒代替。但這並說明不了什麼問題,他很清楚,中國偏遠地區的農村幾千年來都毫無進步,直到二十世紀,這樣貧窮的家庭雖然鳳毛麟角,卻也仍然是能夠在犄角旮旯裡找到的。
他問爹媽,現在是什麼年代,爹媽卻只告訴他,是兔年……再問是哪個朝代,哪位皇帝在位?爹媽大眼瞪小眼,反而問他,皇帝是什麼東西,能吃嗎?
“我靠不會穿越到原始社會來了吧!”
還是隔壁老王比較見多識廣,他起碼能夠說出附近縣城的名字,叫做納罕——這名字倒是真夠讓人納罕的,他一度懷疑自己是不是穿到異世界來了。老王還知道縣裡最大的官兒是縣長老爺,而他們租種的就是縣長老爺的族兄弟的土地,至於這哥兒倆是姓張還是姓章,老王也不清楚——他不認識字。
有縣,有縣長,起碼說明這起碼得戰國中後期了吧……年代範圍終於可以縮短到從戰國中後期直到明朝,只有他喵的“短短”兩千年,然後,你猜?
自己究竟穿到什麼時代來了呢?直到第二年的三月份,春暖花開之際,他才終於搞清楚這個至關重要的問題。
阿飛天天吃野菜吃到吐,更要命的是就連野菜都吃不到半飽,少年正在長身體的時候,卻似乎永遠地空著肚子。直到他穿越後的第七天,隔壁老王終於又在林子裡獵到了一隻骨瘦如柴的兔子,格外開恩送了他們家一碗熱騰騰的骨頭湯——不過阿飛總覺得那骨頭上已經有了啃過的痕跡……
半碗熱湯下肚,沒香料也沒鹽更沒味精的腥味兒竟然刺激得他食慾大開,精神一振。於是,他立刻就產生了一個讓爹媽驚詫不已,而原本的自己竟然活了十二年(十三是虛歲)都壓根兒沒有動過的念頭——跟隔壁老王學打獵!
老王倒真不藏私,把自己的一整套打獵技能傾囊相授——老王孤單一人,無妻無子,本來就挺喜歡隔壁這個小孩子,雖然跟自己不同種不同族。於是,阿飛就跟著老王進了林子,花了一整個白天的時間終於找到了一隻出來覓食的兔子,然後把手裡磨尖的樹枝投擲出去。
結果:樹枝斷了,兔子跑了,兩人空著手回了家。
老王安慰他:“打獵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兒,我平常也總得在林子裡轉個七八天,才能扎中一隻兔子、刺蝟什麼的。要不是天寒地凍種不了地,誰會出門去打獵啊?”
阿飛在心裡默默地朝老王豎起了中指。
於是第二天他自己一個人出門,頂著凜冽的寒風在林子裡漫無目的的轉悠。好不容易,終於被他找到了一根合適的樹枝,於是把事先準備好的草繩綁在樹枝兩端,做成了一把恐怕連山頂洞人都會笑掉大牙的小弓。
到了第三天,他終於用這支完全不象弓的東西,配上一打完全不象箭的磨尖了的細樹枝,射瘸了一隻倒黴的兔子,然後追出去兩裡地,終於把累得半死的兔子按倒在身下。
當天晚上,瞞著隔壁老王,一家三口喜大普奔地喝了一頓熱騰騰的肉湯,啃光了半隻不再有牙印兒的兔子——剩下半隻,老爹說要慢慢燉著,一直吃到年根兒下。
第四天,他費勁巴拉地把兔子皮裁成細條,代替了弓上的草繩。
第七天,如同抽中足彩大獎似的,他竟然獵到了一隻肥碩的鵪鶉,於是,磨尖的細樹枝後面多出了箭羽……
第八天,隔壁老王轉過來成了阿飛的徒弟。
漫長的冬季終於即將過去,等到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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