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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
曹:漢代官府中分科辦事的部門。
讞(yàn厭):審判定罪。請讞:漢代下級官吏遇到疑難案件不能決斷,請求上級機關稽核定案,稱為“請讞”。
優:指善於斷決案件。張湯:參見34·11注。
文深:指制定或援用法律條文非常苛刻。
序累:排列高下。
以湯為酷:指司馬遷在《史記》中把張湯寫在《酷吏列傳》裡。
【譯文】
把文思敏捷,落筆快得像雨點灑下的人稱為賢人嗎?筆頭快與口才好,實際上是一回事。口說出來就是言語,筆寫出來就是文章。口頭善辯的人,不一定才高;這樣說來,下筆敏捷的人,也不一定多智了。而且文章寫得快是應用在什麼地方呢?是應用在對官府的事務處理得快嗎?官府的事務最難辦的莫過於審理案件,審理案件有疑難就用“請讞”的辦法。舉世善於斷案的莫過於張湯,張湯援用法律條文苛刻,在漢朝,並不稱他為賢人。太史公排列人物高下,認為張湯是酷吏,殘酷並不是賢人的行為。魯國樹林中痛哭的婦人,老虎吃了她的丈夫,又吃了她的兒子,她所以不願離開那裡,是因為愛那裡賦稅不苛繁,官吏不殘暴。酷吏,是苛刻殘暴的那類人,很難以他們為賢人。
【原文】
80·26以敏於賦、頌,為弘麗之文為賢乎?則夫司馬長卿、楊子云是也。文麗而務巨,言眇而趨深,然而不能處定是非,辯然否之實。雖文如錦繡,深如河、漢,民不覺知是非之分,無益於彌為崇實之化。
【註釋】
賦、頌:古代的兩類文體。
司馬長卿:司馬相如。參見42·8注。楊子云:揚雄。參見3·4注(16)。務:事務。這裡指作品。
眇:通“妙”。精微。
辯:通“辨”。分別,區別。
河:黃河。漢:漢水。
彌:通“弭”。止。為:通“偽”。
【譯文】
把善於作賦、頌,能寫宏偉華麗文章的人稱為賢人嗎?那麼司馬長卿、揚子云就是這樣的人。文章華麗而且篇幅巨大,言辭精妙而且旨趣高深,然而文章卻不能判斷確定是非,分別不出正確與錯誤的真實情況。即使文章像錦繡那樣美,含意像黃河、漢水那樣深,老百姓卻不能從中明白是與非的界限,這對於制止弄虛作假,崇尚實際教化沒有一點好處。
【原文】
80·27以清節自守,不降志辱身為賢乎?是則避世離俗,長沮、桀溺之類也。雖不離俗,節與離世者鈞,清其身而不輔其主,守其節而不勞其民。大賢之在世也,時行則行,時止則止,銓可否之宜,以制清濁之行。子貢讓而止善,子路受而觀德。夫讓,廉也;受則貪也。貪有益,廉有損,推行之節,不得常清眇也。伯夷無可,孔子謂之非。操違於聖,難以為賢矣。
【註釋】
行:行動,指出來做官。
止:停止,指去官隱居。
子貢讓而止善:魯國法令規定,誰要是贖回一個在國外當奴隸的人,就可以從官府中領一筆錢作為補償。子貢贖了一個人,卻沒有領錢。孔子批評說,要是開了這個先例,以後就不會有贖人的人了,因為贖人白花錢,不補償,一般人是不願乾的。參見《呂氏春秋·察微》。這裡的意思是,子貢讓財,卻起了阻礙別人行善的作用。
觀(quàn勸):通“勸”。勉勵。子路受而觀德:有一次子路救了一個落水的人,那人送給他一頭牛以表示謝意,子路接受了。孔子讚揚說,這樣做,今後從河裡救人的人就會多起來,因為可以得到一筆報酬。參見《呂氏春秋·察微》。這裡的意思是,子路接受了財物,卻起了勉勵別人行善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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