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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間,他們曾幾次問袁大海是否需要飲食、飲水,還從食堂多打了一份晚飯上來,但袁大海不吃,只喝了點水。至於當晚辦公室內溫度,何遠徵估計有十六七度,雖然不高,但也絕對不至於凍死。
總之在他看來,他和王碩兩人既沒有獲取口供的主觀目的,也沒對嫌犯採取肉刑或者變相肉刑,不符合刑訊逼供罪的入罪條件。
袁大海的死亡完全是個意外。
不同於一般的犯罪嫌疑人,何遠徵從事刑警工作多年,對於辦案流程、審訊策略和定罪條件全都瞭如指掌,辯解也都條理清晰,句句答在點上。但是由於當晚辦公室內沒有監控,何遠徵所述案發過程僅有同案犯王碩可以證實。
然而因為那份在案發後由兩人共同起草的《情況說明》,檢方認為二人存在「串供」,辯解儘管可以相互印證,但還遠遠不夠。
她還需要何遠徵提供更多線索,讓她找到更多更有力的證據。
第32章 32 「何遠徵刑訊逼供案」·違規
姜鬱望向鐵欄杆對側的何遠徵,問道:「你知道袁大海有心臟病嗎?」
「出事兒之後才知道的。」
「誰跟你說的?」
「檢察院的人來問話的時候,我堅持要看屍檢報告。之前我是幹法醫的,除了屍檢報告我什麼都不信。他們說因為案子還在調查,不能給我看,就給我挑著唸了一段,說袁大海是在外因作用之下導致心臟病發死亡。檢察院的意思是,我跟王碩刑訊逼供就是『外因』。」
姜鬱覺得奇怪:「案發當天你去辦理提押手續的時候,不是在袁大海的體檢表上簽字了嗎?體檢表上寫了『竇性心律過緩』,當時沒注意嗎?」
何遠徵搖頭,「我簽字的時候沒有這句。」
姜鬱漸漸蹙起眉心,「你的意思是……這幾個字是看守所的人後來加上去的?」
「誰加上去的我不知道,但我簽字的時候肯定沒有。」
「你知道筆跡的先後順序是能鑑定出來的吧?」姜鬱試探著問,「如果後面我向法院申請鑑定——」
「我能對我說過的話負責。」何遠徵態度篤定,「沒有就是沒有。」
姜鬱點了點頭,將筆跡鑑定的事情記錄下來。繼續問:「案發當天,你打過袁大海嗎?」
「沒打。」何遠徵依然否認得乾脆。
「那他身上的傷怎麼來的?」
何遠徵一愣,片刻之後又無奈地笑了笑,說:「姜律師,你不用詐我。袁大海從看守所裡出來是好好的,我和王碩誰都沒動過手,他身上不可能有傷。」
但是屍檢報告上卻寫的清清楚楚:死者左上臂、右胸前及兩側肩部有紅白相間的勒痕,右腕部、右肘關節、右大臂外側、左肘部背側存在表皮損傷。
儘管並非致死傷,但是鑑於袁大海有心臟病,任何外力刺激都可能成為心臟病發的誘因。
姜鬱只得又換了個角度提問:「案發當天,你和袁大海一直在一塊兒嗎?有沒有什麼時候,只有王碩和他兩個人在一起?」
「……你懷疑人是王碩打的?」
「我沒那個意思。」姜鬱平靜道,「我只是在核實情況。」
外傷總不至於憑空而來,當晚負責問話的除了何遠徵就只有王碩。
「晚上八點多的時候,袁大海說他想上廁所,王?????碩陪他去了一次,」何遠徵回憶道,「那段時間我沒跟著,大概有五六分鐘吧。」
「那上廁所回來,袁大海有什麼異常嗎?」
何遠徵仔細想了很久,最後還是搖了搖頭,「沒有。」
袁大海身上的外傷暫時找不到原因,姜鬱只能從別處入手,問何遠徵:「案發當天,袁大海一直都被固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