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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東北人,家在一個小鎮上。父親在化肥廠工作,母親是小學教師。三歲那年,有一天跟著我媽一起去縣裡,我在路邊站著,她在街對面買好東西后衝我招手叫我的名字。然後……我就跑過去了。直接被一輛路過的貨車撞倒,輪子從我腿上碾過去,肇事司機當場逃逸……而我的結局是雙腿截肢。”
“出了事之後,我父親便將車主告上法庭。可是車主並不是肇事司機。車主將車子借給外地人跑長途運山參,由於相關手續並沒有辦齊全,後來想找那個肇事司機簡直就像是大海里撈針,自然沒結果。一個月後法院的判決出來,讓車主賠償七萬,可車主並不認為是他的錯,賠了一萬之後再也不肯出錢。畢竟在八十年代,一萬已經算筆不小的錢了。”
“而且車主似乎在政府裡有關係,所以賒欠賠款的事情不了了之。可話說回來,不管賠多少錢,我的雙腿都沒了……我媽在家哭得死去活來。”
“我已經殘疾了,長大後幾乎不可能像別家孩子那樣結婚生子,更別提給父母養老。可能我還是他們一輩子的累贅。所以我爸說服我媽趕緊再生一個孩子——這是人之常情,我能夠理解……五歲那年,母親懷孕了,可後來竟然因為身體不好流產了。那時家裡因為我後續治療的關係,積蓄已經捉襟見肘,再加上第二個孩子流產的事情,我父母基本上兩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
“再後來,我父親就去外地打工……每年按時寄錢,可再也沒回來。我媽帶著我獨自生活。可是她似乎是受了刺激,對之前沒有拿到的六萬塊錢又開始堅持了。她揹著我到法院去追討,可沒人理她。於是她就把我扔在走廊的椅子上,一個人走掉了。我沒有腿也沒有腳,不能走,不能動。那時候呆呆愣愣也不知道哭,只是看她頭也不回地走掉,然後我就在走廊椅子上木頭一樣坐了一個下午,再加整個夜晚。第二天上午,她才紅著眼睛,好像頭髮也沒梳,走回來抱我回家。那一天,她一句話也沒說。我感覺回家的路好長好長,根本望不到盡頭。”
“過了幾天,她又揹著我上街,那個時候她的精神狀態已經很差了,特別容易激動。她把我放在路邊,然後舉著喇叭開始向行人講述我被撞截肢卻沒有得到賠償的事情。反正不可能去上學,那時候我天天坐在路邊,看所有駐足圍觀的路人盯著我的腿研究一番然後交談著離去。很奇怪的是我那個時候竟然對此沒什麼感覺。”
“因為每天都去街上,我媽經常不上班,結果就被辭退了。她又跑到學校裡去鬧騰了一番,後來才恨恨地回來,拿了遣散費,沒了工作。”
“再後來……”紀禾深呼吸了一下,放在膝蓋上的手慢慢交握,“總之,又經歷很多事,老家不能呆了,我媽便帶著我來這裡,因為聽說這邊有比較好的治療環境——我不清楚你對殘疾人知道多少,但像我這樣截肢的人,常年得不到運動,肌肉會畏縮,所以還是需要按摩之類的……在這邊,她去做環衛工,每天凌晨兩點爬起來出門掃大街。我在家守門,自學了一些課程,幫忙做家務,後來得到好心人的幫助,來到殘聯工作,家裡的條件改善不少。可是我媽的精神狀態越來越差了,平日裡不和我說話,心情不好的時候就動手掐我,可清醒後又一邊掉眼淚一邊給我塗藥……才四十出頭的人,又瘦又小,頭髮白得跟五六十歲的老人似的……再後來,她就因病去世了。”
紀禾望著街道的盡頭,泛紅了眼眶。
時光好像凝固了,街頭的老柳樹也在微醺的日光裡陷入回憶中。
吳靜聽得入神,久久才回過神來。
“其實我知道……我媽心裡一直有負擔,她認為我的腿就是她害殘的。只是……追根究底地找責任,已經不重要了。”
“在沒有出事之前,她是一個很柔和的人,年輕,工作好,家庭和樂,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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