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chapter13(第3/5 頁)
15是下班高峰期,多數人準備或正在離開辦公樓的路上。
分揀室不在犄角旮旯,是在樓梯口附近的顯眼位置。
人群容易看到分揀室門口的情形,今天沒發現誰鬼鬼祟祟地出沒。
由這推測,炸彈更可能是透過氣動管道進入分揀室。
克萊長官看向麥考夫,“你怎麼看?”
麥考夫說得果斷,“我認為在場的所有人都不會親手搓出一個炸彈盒。”
眾人聽了無不感動,果然是麥考夫·大好人·明辨是非·聰明絕頂·福爾摩斯。
別看麥考夫平時喜歡安靜,從不與大家一起在電報線上閒聊各種緋聞,但到了關鍵時刻就成了力挽狂瀾的英雄。
麥考夫微笑,有的實話很傷人,他的回答其實與同事情誼毫無關係。
在推演出炸彈裝置的設計圖時,基本排除了外交部同事們親自制彈。是出於客觀到不能客觀的原因,因為這些人的能力不行。
以三年來對眾人的瞭解,有一個算一個包括克萊長官在內,都沒腦子能搞出複雜的機械裝置。
非要打破砂鍋問到底,在場的誰嫌疑最大?
麥考夫只能提名一個人——他本人。
繞了一圈,嫌疑人竟是我自己,還能不能更滑稽。
不過,請注意他語言的嚴密性。
無法親手製作與不找人合作是兩碼事,他的
回答沒一個字保證不明嫌犯沒有同夥。
克萊長官快速閱覽了麥考夫的初步調查結論。
目前可以大致排除有內鬼,但同時確定一件事,白廳內部辦公的一些細節被無意中洩露出去了。
麥考夫在報告中提到一個疑點。
17:55,選擇這個時間引爆,是不是不明嫌犯故意等大家全都下班了?
是投彈者不願傷人,還是第一次作案不夠熟練,要預留足夠時間逃走?
在下班後發生爆炸,從案發到召回事務官開展調查至少有兩小時的時間差,能讓不明嫌犯更順利地脫身。
克萊長官看向眾人,“今天先到這裡,諸位回家後再仔細想想是否接觸過任何可疑人或事。你們提供線索是給自己幫忙,早日找到真相對誰都好。
我的本事是有限的。案子拖得久了,就不再是今天這樣部門內自檢,內閣肯定會插手。到時候,誰都別想好過。”
瞎說什麼大實話。
事務官們在沉悶的氣氛中打道回府。
麥考夫是最後一個走的。
他被克萊長官塞了一箱“口供”,是同事們之前的自述材料。
“不多廢話,我只再說兩句。”
克萊長官:“你不是法官,不必考慮證據的科學性是否被法庭承認。只需找到兇手,不論用哪種手段。”
不說更遠,就說歐洲範圍內,各國法庭對哪些證據是有效的定義不同。
僅從對解剖屍體的接受度就能看出端倪,法國遠早於英國批准多渠道的合法解剖屍體來源。如果連解剖也不被允許,要怎麼證明一個人的真實死因?
同理,一種新的偵查鑑定方式想被英國法庭承認,不是誰扯嗓子喊一句就行的,必要經歷複雜的程式審議。
麥考夫點頭。他懂,自己只負責找到不明嫌犯。
如何在法律程式上進行定罪,交給克萊長官去操作。
翌日,週六。
黃昏時分,天空陰雲密佈,今夜預計有雨。
莫倫告別雷斯垂德。
一頓下午茶,她獲得了倫敦幫派分子常用標記符號的部分資訊。
以雷斯垂德的巡街經驗,見過一些街頭標記。不同幫派內部約定俗成,不願輕易對外透露標記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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