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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塊這樣的方田叫做一“井”,因為這九塊方田擺在一起正好是個“井”字形,所以名“井田”。一井上有九人進行耕種。
井是很小的單位,其上有更大的,公式如下:
1井=方一里,100井=方十里=1成,10000井=方百里=1同;
1井上有9個勞動力,1成上有900個勞動力,1同上有90000個勞動力。
這是九進位制的,還有十進位制的,也就是1同上有十萬個勞動力。
井田制下的土地一律不準買賣,只能祖祖輩輩去繼承,這看起來還不錯,實則不然。
當時的井田分三種。
第一種是位於河流附近、背山向陽的平整土地,這是所有土地中最好的部分,為西周各級統治者所有,被稱作“公田”,又因面積很大,叫做“大田”。
第二種是距城市較近的郊區土地,這些分給統治者同族的普通勞動者。這些人住在城裡,因為當時的城市稱為“國”,所以他們被叫做“國人”。國人有特權,他們不負擔租稅,平時每年只要向國家交納一小部分糧草作為軍費即可。他們有享受教育的權利,有服兵役的義務,所以叫做“武夫”或“士”。他們甚至有參與國事的權利,厲王時的“國人暴動”就是這種權利的體現。但他們的日子也不是那麼清閒的,一有戰爭,衝到前線的必是他們,戰爭勝利了,戰利品歸統治者所有,戰爭失敗了,他們可能淪為奴隸。考慮到西周戰事頻繁,他們的日子過得其實是很不容易的。
第三種是那些距離城市較遠,最爛最差基本上不能耕種的土地,這些分給野外的庶人,說庶人還是好聽的,他們那時候被稱作“野人”,還有一個名字叫做“氓”,是一種蔑稱,當時這個稱呼還用於指外國人。
野人們的地沒法用,但總得活著吧,當時私自開墾荒地是要被判處重罪的,怎麼辦?於是他們大多數選擇到公田上去幫領主幹活。一旦他們進入了公田,便如同簽署了賣身契,一輩子不能離開那裡。
領主們對野人們的剝削是很殘酷的,他們不光是農民,還是雜役,什麼修房子、挖水渠、打草、修路、搞運輸、各種負重工作都是他們的事,農忙的時候成天累夜地幹,還有人監督,一偷懶就會受到嚴懲。而婦女們要為奴隸主們採桑、養蠶、紡紗、織布、做衣服、燒水、煮飯、沏茶、倒水、打掃衛生,工作量不比男人們差。
這還沒完。有些貴族為了榨取庶民的剩餘勞動力,獲得更高收益,瞞著周室私自開墾荒地,最終他們把庶民的血汗榨乾,自己變得更加富有。這些偷著開墾出來的田地,叫做私田。
官官相衛,自古就有,那些偷著開墾私田的貴族如不幸被人發現,打點一下上下關係,基本上可以了事,充其量受個警告,給張黃牌,但是如果庶民敢偷著開墾荒地,不單單是紅牌罰出場地,還要終身禁賽。所以,野人們最終為了活命,寧可去公田上受壓榨,也不會去開私田。
以上便是公田和私田。
仲山甫上臺後,力主廢棄公田制,推行私田制,鼓勵農民開墾荒地,將大批庶人從公田中解放出來。這當然觸犯了貴族的權益,但卻促進了農業的發展,緩解了社會矛盾,因為有宣王在背後支援,那些貴族也不敢把他怎麼樣,很像後世的商鞅。然而,在宣王死後,幽王即位,這項措施終被推翻,井田制的正式廢除還要等到公元前594年,魯國實行“初稅畝”,初稅畝承認私田的合法性,一律改為徵稅。
下面解釋“力役地租”和“什一而稅”,這個就比較簡單了。前者就是在公田上服勞役,是無償的,後者是農民耕種私田,向官府繳納土地稅,約為畝產量的十分之一。什一而稅可看作魯國初稅畝的前身(初稅畝不分公私田)。
中國的農業稅從公元前5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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