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講】(第1/6 頁)
請大家開啟講義第116頁。辛二,合法結顯。
我們有很多人都會講到一件事,說是一切的宗教其實都是勸人家為善的,所以是沒什麼差別的。但事實上,一個佛弟子,當然我們會不斷地去修學善業,來積集我們的資糧,比方說佈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我們在修學善業的時候,從表面上來看,我們的確跟天主教、基督教沒什麼太大的差別,但是從心態上來說,是完全不一樣的。因為我們在修學善業的時候,我們內心會有一種智慧的觀照。所以我們講外道修學善業,事實上他只有安樂道,沒有解脫道。他能夠從善業當中成就安樂的果報,但是他在修善的過程當中不能夠去破壞煩惱障、業障、報障,沒有這種破障的力量。而佛弟子在修學善業的時候,一方面能夠成就安樂,一方面能夠成就解脫。所以,這個智慧的理觀在整個佛法的修學當中就扮演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特別是在解脫道,它可以說是一個主導者。
所以,我們研究一部經典,一定要掌握它的中心思想,這一部經到底應該生起如何的觀照。從本經來說,它的觀照方法主要就是有四個字,就是“內、外、真、妄”的觀照。我想,我們研究本經,一路走來,你會發覺,佛陀在講到整個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這一切因緣所生法的時候,他是習慣性把它分成“內”跟“外”的差別,分成“真”跟“妄”的差別,這個很清楚的。所以,我們剛開始,要把這個生命的相貌分成外在的相貌跟內在的體性。外在的相貌基本上是虛妄的,這個很清楚的;內在的體性是真實的。
那麼虛妄跟真實是怎麼判斷呢?
虛妄的東西是變化的。你看到這個東西,看起來非常莊嚴,但明天就產生變化了。凡是會變化的東西都是屬於虛妄的。你看空中的浮雲,一下子變成一隻兔子,一下子變成一隻老鷹,這都是虛妄相。但真實的東西是不能變化的,它不能有生滅相的。所以,我們在觀的時候,這個所謂“內、外、真、妄”是兩個次第:剛開始我們要觀察這個外在的環境是虛妄的,而我們這一念明瞭的心是真實的。遠離對外境的執取,因為它是變化的。變化的東西是不能安住的,你一安住的話你很痛苦的,因為它是變化的,它是不安穩性的。所以我們在平常的時候經常觀察,儘量不要去攀緣外在的相貌,因為你掌握不了它的,你控制不了它的。
那我們遠離外境以後,我們開始進入到內心世界了,我們開始把心帶回家了。但是我們面對內心的時候,我們發覺,我們內心也分兩部分,外在的妄想又是虛妄的,而內在的真如才是真實的。內心也有外在跟內在的差別。所以,進一步,也是要遠離你內在的妄想,而最後找到你真實不生不滅的本性。所以它是遠離外境,遠離內在的妄想,最後真正地迴歸我們最初的本來面目。而這個就是十方諸佛菩薩修學的一個真正的安住的處所。
所以,為什麼本經有資格講它能夠成就“修證了義”,能夠成就“諸菩薩萬行首楞嚴”?就是因為它真實地在清淨的本性安住下來。這個地方從安住本性而破除一切的障礙,是整個本經的中心思想。就是,你一定要先找到你的不生滅心為本修因,你要找到你生命的最初的根源是什麼,這個是本經的一個非常重要的修學思想。
辛二、合法結顯 分三:壬一、直結法;壬二、重簡非;壬三、正指是
辛二,合法結顯。這個“合法”就是把前面的演若達多的譬喻來合以下之法,“結顯”就是結顯現前一念心性跟無明妄想這兩種都是非因緣非自然的,作一個總結。因緣跟自然這兩種道理前面講得很多,這個地方作一個總結。分成三段:一,直結法;二,重簡非;三,正指是。
壬一、直結法
第一個,直結法,是直接地來作一個結示,結示它的法要。
是故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