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講】(第1/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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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一科講到,辛三、盜戒。透過大乘的理觀跟事修,所謂大乘的戒法來對治偷盜的行為跟偷盜的心態。我們講到舍貪近道,這一小段,看經文:
舍貪近道
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地,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爇一香炷。
佛陀在開示四重戒法的時候,基本上都是用正反二種相貌來對付,先講負面的過失,再講正面修學的功德。前面講到所謂的“賊人”,有些人他只是依靠佛陀出家行外道法。結果是疑誤無量眾生,一盲引眾盲,相繼入火坑。這個是很嚴重的過失,所謂的「疑誤眾生」。這以下講到一個修行人,他有什麼樣正面的方法?
在我滅度以後的末法當中,假設有如法修學的比丘,發心決定要修學大乘的三摩地,或者是《唸佛三昧》、或者是《首楞嚴三昧》、或者《法華三昧》,都沒關係,要怎麼樣修學比較沒有障礙呢?
你最好是在如來形像的面前,先誠心的懺悔過去的罪業。那怎麼懺悔呢?在身上燃一個燈、或在手上燒一個指節,或者在身上爇一炷香。在我們北傳佛教,在家居士受菩薩,那就是燃手臂。若是出家眾是在頭上燒香。整個觀念當然就出自於《楞嚴經》,就是為了要懺悔過去的罪業,使令修學三摩地能夠更加的無障礙。為什麼這樣做呢?
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已決定心。
我們能夠在佛前懺悔,燒手臂或者燒頭香,這當中有兩個功德:
第一、他能夠酬償過去偷盜的罪業,而且這種偷盜的罪業是一時之間完全消滅,從此之後遠離人世間種種罪業的糾纏,乃至於很快的能夠成就三摩地,能夠消滅心中的見思煩惱。你能夠在佛前燒臂香或燒頭香,你可以把過去你所造的偷盜的罪業把它消滅掉,這是第一個好處。
第二個、這個人雖然當下還不能成就大乘的圓通,但是對於圓通的正法,已經生起決定的信心。因為世界上最貪愛的莫過於自己的色身,我們都能夠對佛陀、對三寶如此的供養,更何況是其它呢?所以這時候你這樣子供養,對於你所修的法,容易生起一種決定的信解之心。一個是消除偷盜的罪業,第二有助於我們對法門的信心不退轉,兩種功德。
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
假設我們不修這種燒身燒臂,這種捨身微小的善因,將來即便能夠成就無為的聖道,但是因為偷盜的宿業沒有完全的清淨,所以終究還是要人世間來酬償偷盜的罪業。
比方說釋迦牟尼佛,自己所遭遇的其中一個馬麥的餘報。佛陀在舍衛國的時候,有一個國王叫阿耆達王,他請佛陀跟五百比丘夏三月安居的時候,到國王的花園來供齋。後來因為國王為魔王所迷惑,而耽著於五欲當中而忘掉了這事情。佛陀已經答應了阿耆達王當然就不能去託缽,又沒有人送供養來,後來在花園中有一個養馬的馬師,就在馬糧中減一半來供養佛陀跟大眾師,所以佛陀在九旬當中等於是用了三個月的馬麥。
當然這跟他過去宿世的罪業有關係,佛陀以他自己來做一個例子。就是說罪業你該還的還是趁早還一還比較好。蕅益大師說:為什麼我們無始的罪業,因為燃一炷香就能夠一時酬畢呢?
蕅益大師說:從因緣上來觀察,你為什麼盜取他的財物呢?你為你的色身,你當初是因為你色身的執取,要增長你色身,結果去盜人家財物,所以問題在色身嘛!你現在用色身來供養佛陀,而且你是依止這種清淨的智慧,而發起廣大的願力。光明能夠破除黑暗,同樣是發生在色身,以前是依止愚痴顛倒的心,貪著色身的心,來盜取他的財物,叫做黑暗;後來在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