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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如何也比不上他們。雖然河南尹是個大郡,但是這裡的世家勢力非常強大,司馬遹根本沒有擴張的機會。而且為了不刺激那些世家大族,他一直小心控制著自身的擴張慾望,這些年來司馬遹只將新政的影響控制在新城。
既然沒有更多的人口,司馬遹只能想辦法讓有限的人口發揮最大的能量,在查清楚自家的底細後,他馬上在新城縣推行均田制。
按照司馬遹新政策大綱的規定,百姓初生為黃,4歲至15歲為小,男子16歲至20歲為中,21歲至59歲為丁,60歲以上為老。每年一造計賬,兩年一丈量,三年一造戶籍。
十八歲以上的中男和丁男,每人授糧田八十畝,雜田二十畝。糧田用於種稻麥糧食,雜田用於種棉麻。糧田和雜田按土塙肥瘠定為上、上中、中、中下、下共五等,而每年按收成分大豐、豐、平、歉、災五級。土地每人滿十六歲時授一次,允許買賣。
賦稅以田地為基礎,大豐滿徵、豐徵九成、平徵八成、歉徵五成,災年則免賦稅,再按土地等級每年每十畝糧田納糧若干;雜田每十畝納絹(或綾、絁)若干,綿若干。
再行市易關稅制,全縣統一關稅,按不同的商品在交易的時候一次性徵收不等的交易稅,其餘時候可自由在新城境內通行,不必再納稅賦。而鹽、鐵、銅實行官府專管買賣。
設立工匠場,按分冶煉場、鑄造場、鍛造場、工械場、木工場等若干,按專長分工匠於各場,按技藝高低分工匠有一至十級,按等級每月領糧絹月薪,再統計每月加工製作多少工件再領津貼。更設豐厚獎金數等,獎勵發明創新和功績卓著的工匠。
在官制上,司馬遹將治下分太子府、縣、鄉三級,設長史、縣令、鄉正三級行政官員,掌地方治理,主要工作是勸農賑貧,討猾除奸,修路整渠,興養立教等行政事務。
設都尉、縣尉掌握太子府、縣兩級軍事官員,掌握當地民兵的日常訓練及管理,協助靖理地方治安以及協助從民兵中招募地方守備軍隊。
設十二名提刑巡視官,掌依律斷事、振揚風紀、澄清吏治,主要工作是勘察刑名、接訟斷案、監察巡防等司法工作。
而官員不另授田地,只按品級每月發糧、絹以為俸祿。
在教育方面,準備設府學、縣學、鄉學,凡百姓家中六歲小兒都可免費入鄉學,十二歲可考入縣學,十六歲可考入府學,滿十八歲之後可參加大考,入讀高學。按照司馬遹的設想,只有從高學中出來的人才可以入文官職,開始做官。
司馬遹在新城將士官營改設為武備預備學堂,招收鄉學讀完者或軍功者子弟或軍中陣亡遺孤,十六歲合格者或入軍中任見習士官,或考入由教導營改設的武備學堂,就讀四年後入軍中任軍官。
不過在這之前,司馬遹首先進行的是軍制改革,因為他知道軍隊是他所有權力的基礎,所以還在醞釀新政的時候軍改就開始了。
軍改最主要的是以東宮三率為基礎,以士官營和教導營出來計程車官和軍官為骨幹,將原東宮護衛精銳、祖、司馬、許三族青壯共計一萬五千人混編在一起,先訓練一段時間,再擇優共編為一個軍,並擇其精銳六千編為左右親衛營,以為太子親軍。
軍的架構也做了調整,還是以十人為一什,三什為一隊,三隊加旗手、號手計百餘人為一屯,三屯三百餘人為一營,三營連旗衛隊等計千餘人為一都,三都加一隊陌刀手隊等為一廂,左右兩廂六千人為一軍。各級主官依次為什長、隊正、屯長、營正、都尉、校尉和中郎將。而每隊依例開始設書記官,掌軍法、軍功記錄和士氣軍心。
如此算下來,還餘下三千餘人,全部被打發到地方守備部隊充當預備役去了。
地方守備部隊的編制,司馬遹基本上是按照唐朝的府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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