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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別說林立軒在現代還是個集團的總裁,富家少爺出生,要他去分析股票行情,把握公司方向和發展那還差不多,基礎的謀生手段?他真不會……
就算真會超前於這個時代的技術,沒有一定的社會地位使用出來,會被人當妖怪燒死吧。
季言雙手託著下巴,眼睛瞬也不瞬的看林立軒寫書,他不識字,但他覺得林立軒的動作特別神聖,特別吸引人‐‐在村裡人看來,讀書寫字就是一件神聖的事。
季言的哥哥和幾個堂哥也是在縣裡的書院裡讀過書的,他親生哥哥讀了幾年,識的幾個基本的字就沒繼續讀下去了‐‐一般村裡人供家裡的男孩讀書都是這樣,會寫幾個字就夠了,很少有人想過去考秀才中舉這些事,畢竟送一個孩子讀書太費錢了,一年好幾兩銀子的束脩,時不時添一些文房用具,家裡沒些底蘊,還真送不起一個孩子持續讀書。
他的四堂哥倒還在書院裡讀書,村裡面還有人說他可能是繼林立軒外他們村第二個考上秀才的人。
季言小時候,哥哥們讀書寫字時,他曾湊上去羨慕的觀摩過,可哥哥們都把他排斥在外,嘲笑他一個雙兒怎麼有資格認字,只有一次,可能遇見他哥哥心情好,特意交過他寫兩個字&ldo;白日&rdo;,說者無意聽者有心,季言牢牢的記下來了,他長到現在,也就只認得這兩個字。
林立軒將筆擱在筆架上,看了一下季言亮晶晶的眼睛,問道:&ldo;識字嗎?&rdo;
季言搖頭:&ldo;不認識。&rdo;
林立軒笑道:&ldo;想學嗎?&rdo;
季言的雙眼更亮了,狠狠點了下頭:&ldo;想!&rdo;
林立軒摸摸他的頭,輕輕笑道:&ldo;那我教你。&rdo;
文盲什麼的,能挽救一個是一個,何況對方一看還是個求知好學的好少年。
季言迫不及待的要學寫字了,林立軒見他這麼激動,倒沒有立刻行動,先叫他把手裡的雞蛋吃了。在外面放了許久,雞蛋差不多冷了,煮的很熟蛋殼極易剝開,林立軒把圓圓的雞蛋遞到季言嘴邊,季言猶豫了下,終於還是張開嘴吃了。
林立軒滿意了。
&ldo;先教你寫你的名字吧。&rdo;
他拿起筆在一張紙上寫下&ldo;季言&rdo;兩個字,季言睜大了眼睛,好奇的盯著紙上的兩個字,這就是他的名字,被人叫了十幾年的名字,林立軒教他怎麼拿毛筆,握著他的手,牽動著他的手在那兩個字的旁邊重複的寫下他的名字。
&ldo;會寫了嗎?自己試試。&rdo;林立軒放開他,鼓勵他自己寫。
季言有些羞澀,拿起筆學著林立軒的模樣在上面書寫……寫得真醜啊,歪歪扭扭的,就像毛毛蟲在地上亂爬,他寫出來的字對比林立軒寫的真是慘不忍睹,季言低下頭來懊惱不已,寫得這麼醜,簡直浪費紙張,紙……是很貴的。
林立軒看明白了他的心思,鼓勵他:&ldo;多寫寫,就會把字練好的。&rdo;
林立軒給他另一隻毛筆,這兩隻筆都是林立軒從原主的舊物裡找出來的,用開水泡過,還能勉強用用,把筆沾了墨,季言卻不接,&ldo;我用樹枝在地上練習就好了。&rdo;
他寫的那麼醜,還是不要浪費紙的好。
&ldo;你想不想把字寫好看?&rdo;
&ldo;想。&rdo;他低頭看了看林立軒寫的字,他也想有一天自己能寫出這麼好看的字。
&ldo;那就用紙和筆寫。&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