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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勞格斯駕著那輛徵用來的加大馬力的山比姆&iddot;託伯特汽車,不顧危險地在夜間高速行駛。蘇格蘭的公路崎嶇而多彎,由於下雨,路面變得十分濕滑;在一些低窪的地方,積水有兩三英寸深。滂沱大雨淌過擋風玻璃。在一些沒有遮蔽的山頂上,勁風大得彷彿要把汽車吹下公路。布勞格斯向前探著身子,透過由雨刷在擋風玻璃上刮出的一小塊空間,緊盯著車頭燈在如注的大雨中照出的一小段路面,就這樣開了一英里又一英里。在愛丁堡的北邊,他軋死了三隻野兔;每當輪胎碾過那些小小的身體時,都會顛一下,讓他感到噁心。他沒有減速,只是納悶,野兔是不是通常都在夜間出沒。
過分緊張讓他頭痛,他的坐姿則讓他背疼。他還感到餓。他開啟車窗,讓冷風吹進來,想以此保持頭腦清醒,但掃進來的雨水太多,他被迫立即又把窗戶關上。他想到了&ldo;針&rdo;:一個身穿運動服、手捧獎盃笑眯眯的年輕人。費伯正在贏得眼前這場比賽。他搶先了四十八小時,而且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要走的線路。要不是賭注這麼高,他媽的這麼高,布勞格斯倒還蠻高興和這傢伙賽上這一場的。
他不知道,如果他和&ldo;針&rdo;面對面的話,他會怎麼辦。他想:我會在那壞蛋動手殺我之前先擊斃他。
費伯是個行家,和那種人較量可不能手忙腳亂。大多數間諜都是業餘的:他們要不是失望的左派或右派革命者,就是對間諜工作心存浪漫幻想的人;要不是貪婪的男子、痴情的女子,就是遭到威逼利誘的倒黴鬼。而專業的間諜雖然為數不多,卻相當危險,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的對手也是冷酷無情的。
布勞格斯駛進阿伯丁時,還差一兩個小時才天亮。他長這麼大,還從來沒有這樣對路燈感激不盡,儘管遮著燈罩,燈光昏暗。他不知道警察局在哪裡,街上也沒人可以給他指路,於是他就繞著城找,終於看到了熟悉的藍色電燈(也是昏暗的)。
他停下車,冒雨衝進大樓。大家正在等他。高德里曼己經打來電話,他現在可真成了上司了。布勞格斯被帶到阿蘭&iddot;金凱德探長的辦公室。金凱德五十多歲,他的房間裡還有另外三名警察。布勞格斯和他們一一握手,但隨即忘記了他們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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