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第3/5 頁)
東西嗎?”
“德拉卡的筆記本。上面寫著他最近量子說研究的報告。他死的那個晚上,被人從書房盜走。我們在頂樓發現打字機時,找到那本筆記本。”
“那傢伙竟然會做出這麼卑鄙的事嗎?”這個口氣並非質問,而是難以置信。“那麼,我的確應該相信你的結論。如果我昨晚不給你們暗示的話——如果我不多疑的話,大概……”
班斯用平穩的口吻說:“現在已經毫無疑問了!馬卡姆先生打算等亞乃遜先生從大學回來後,立刻逮捕他。但是,我坦白跟你說,我們現在根本沒有一點法律上站得住的有力證據。依法律立場來看,到底能不能逮捕這傢伙呢?連馬卡姆先生都心存疑問。我們頂多只能根據小孩的指證,判他誘拐未遂而已。”
“啊!你說的沒錯……小孩子一定知道是誰綁架她的。”老人眼裡充滿了痛苦。“不過,總有其他方法找出一些證據,叫他俯首認罪吧!”
班斯邊吸著煙邊進入沉思的狀態,兩眼直瞪著牆壁。不久,他以一種沉重的語調,開始說:
“我們對亞乃遜所持有的懷疑是建立在有力的理論證據上。我們若是讓他無可狡辯,或許他會選擇自殺當做逃避之路。這對所有的人來講,恐怕是最人道的解決方法了。”
馬卡姆正想提出抗議時,班斯已經搶先一步,繼續侃侃而談:
“自殺未必是已經沒有辯護餘地了。聖經上有許多英雄自殺的故事。例如:拉烏土為了擺脫德枚利的桎梏,跳塔自殺等故事,還有什麼比他更精神可嘉的呢?像薩路、馬希多具魯,死得轟轟烈烈。再如山姆索恩、伊斯卡利歐帖的猶大,他們的自殺,博得後世的讚揚。在歷史上,備受注目的自殺案件層出不窮。像布魯達斯,烏茲卡的卡度、漢尼拔、魯庫烈、古類歐巴特拉、塞漢卡……尼祿為了不落在歐都和近衛隊的手裡而自殺。我們都知道在希臘以德摩斯替尼的自殺最為出名。亞里土多德是一位偉大的哲學家,他認為自殺是一件反社會行為,但是為了維護傳統,在亞歷山大死後,他不再持異議。再提到現代乃木大將崇高的行為,更是令人難以忘懷……”
“這些都不能當做正常化行為啊!”馬坎姆反駁說:“就法律而言——”
“啊!對了——提到法律嘛!在中國的法律上,死刑犯有選擇自殺的權利。18世紀末,法國國民議會所採用的法典上規定,自殺就能把所有的刑罰都一筆勾銷。還有薩克遜法典——這是條頓法基礎。它裡面也清清楚楚地記載著自殺不受罰。再如多那斯派、沙歐姆得派,在古代貴族階級間認為自殺是符合神的旨意。湯馬斯·摩爾在‘烏托邦’一書中有段長老會議的話,他們採證認為個人有權結束自己的生命……馬卡姆,法律是為了保護社會安寧。這種保護為什麼不能考慮用自殺的方式呢!若光拘泥於符合法律手續、而不管現實社會已陷入恐懼,那麼,法律還有什麼功用呢?總有法律比六法全書更崇高的地方吧!”
馬卡姆顯得很困惑。他站起來,神色不安地在房裡走來走去,當他再度坐下來時,目不轉睛的看著班斯。似乎很難做決定,神經質地敲著桌面。
“總得想個完美無缺的方法,”檢察官失望地說。“自殺有違道德。但是如你所說,有時候理論上並沒有錯。”(我相當瞭解馬卡姆,他能做到這樣讓步,一定在內心經過了一番痛苦的掙扎。馬卡姆的任務是除奸去惡,維護治安。我可以體會出他的無力感。)
老教授似乎完全領會的點頭。
“是啊!這世界上有很多可怕的秘密在不知不覺中就解決了。有很多事情常常無須藉著法律之手,就能展開正義的制裁。”
老教授正在說話時,門開了,亞乃遜回來了。
“咦!你們又在開會啦!”他對我們微微點頭,然後拉出房邊的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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