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部分(第2/5 頁)
我們是有利的。
他問李好,好好,你什麼想法?
李好說,我只要他不死。
大家沉默了。
。。。。。。當天晚上,老六自作主張找了王法官。
王法官住在法院宿舍的三樓。老六帶了六萬元現金,藏在一條中華煙裡。王法官見到他,就知道他為什麼而來。他認識老六,當初他的案子就是他經手辦的。後來也在不同場合見過面。
老六說,王老,你知道我的來意。我不拐彎子,因為要救命。
王法官說,好,不拐彎子好。
老六說,李百義是個好人。
王法官說,法律不管他是不是好人,要看有沒有罪。
老六說,罪是有,有大有小,看大看小。
王法官笑了,我第一回聽說,罪還有看大看小。
老六解釋,你看,罪本來是七年,律師一辯,變五年。合議庭一議,變三年。
原來是這個意思。王法官說,那你看,李百義的罪是大是小?
老六不吱聲了,只是笑。他說,這就要看您和合議庭的結果了。
王法官嘆了口氣。不說話了。一會兒,他拿起那條煙來,掂了掂,說,這條煙可真沉哪。
老六說,王老,你自己看看,李百義是不是好人?您不要聽我們說,您自己說?
王法官說,如果說李百義是好人,我更不能拿你這東西了,我拿了你這東西,不單是貪贓枉法的問題,是昧良心的問題。
老六說,您不收,我心裡哪有底啊。
王法官說,拿了你這東西,我心裡就沒底了,我這樣告訴你吧,我就是願意拿千千萬萬人的東西,也不拿李百義的東西,懂了吧?
老六回到旅館,把情況說明。陳佐松向他發火,幸虧法官沒收東西,估計也不會說出去,否則又加了行賄的罪名。
老六說,奇怪了,他們都硬是不收李百義的東西,說只要是李百義的,什麼也不能收。
遊德龍說,是不是李百義從前打土豪的名氣太大了,誰都怕。
老六說,我看不像,王法官像是被李百義感動了。
孫民終於熬不住了。這一週他彷彿活在一個黑洞裡。雖然他是自由的,卻有千萬條繩子綁在身上。他體會到了在逃犯的感覺:在白天行走,卻好像在黑夜。
他想到了解脫的各種辦法。但只有一種是最有把握的,就是把一切公之於眾。可是這樣的結果是把自己關進看守所,而且要承受罵名。但如果不做任何表示,等到秘密公開,他同樣也要進看守所,這樣的話,他不會有罵名,但卻有一種更嚴重的威脅,這種威脅來自李百義一方。因為李百義跟他說過,他放棄了外面的自由,得到了裡面的自由。如果孫民選擇後一種方式,可能兩種自由一起喪失。
()
指認真相,就得平安。說謊,就受捆鎖。現在成了一個簡單的道理。孫民經過兩個月的觀察,親眼看到了李百義在看守所的生活,這個人現在很平和,他每天晚上睡得很香,也吃得很多,所以李百義明顯胖了。他在號室裡提水,刷廁所,做得很認真。孫民認定,這就是一個有所放棄的人的表現。
可是現在,孫民要放棄的是他的自由。
如果他不放棄,按照孫民聰明的大腦判斷,陳佐松會拚死把那個失蹤案弄得水落石出,那時,它會是一個轟動的事件。因為現在上面正在整頓警界的刑訊逼供案件,淨化執法環境。失蹤案公開的那一天,孫民料定自己同樣要進看守所。
又過了四天,孫民快要崩潰了。他感覺到的壓力中,不但有外在的危機,而且有內在的良心譴責的成分。他看到了李百義案的全過程,當那些支援李百義的群眾聚集在黃城公安局的時候,他第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