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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許多借口和理由,來使之“合理化”,讓人承認既使人生的痛苦和不幸,也是必要的和必須的。
人是難以避免生存之苦的,但我們並不覺得這些苦是我們應該受的。我們把生存的樂趣照單收下,可卻把所承受的痛苦拒之門外,覺得它不是我們所應承擔的。我們把痛苦當作一個不速的客人,一個入侵者,我們不願意它來,我們不希望它來,可它卻常常不請自到。我們沒有挑選客人的自由。
既使是世上最悲慘的事落到你身上,也是正常的,每個人都應當為此做好心理準備。我們不是命定的不幸者,但也不是命定的幸運者。對於不幸,我們沒有獲免權。
人即要最大限度的隨心所欲,又要適度的與現實保持平衡,使“心欲”限定在一定的範圍內,又不至於受到現實的懲罰。
也許,擺脫卑微的唯一手段,就是讓自己始終凝注在生命和永恆中,甚至凝注在死亡中。
動物所由之生存的也許只是一個物質世界,而人除了一個物質世界之外,還有一個精神世界,甚至這個精神世界還是更主要的,人可以為之去死,為之去活。
不管執著還是超脫,人生都不過幾十年,你選擇什麼樣的人生態度其實都無關大局。最主要的是,我們此時還在人生之中。
一個人無論怎樣投入到現實世界中,他都應有自己的內心生活,這是他自我完滿的唯一方式。
玩樂是兒童的天性,也是人類的天性,只有在這一點上,人類才始終保持著童心。
其實,無論做什麼,都是活著而已。儘管大家表面上各不相同,但其生活的實質沒有什麼區別。人們都生活在某種苦惱和歡欣之中,沒有誰可以倖免和例外。榮耀光鮮的外表只是好看的包裝,其中的五味自為外人所難曉。
由於我過深的投入到我的內心生活中,白日的一切反而顯得不真實了,時常有一種夢樣的感覺。只有到了夜間,當我靜下心來時,世界才恢復了它的實在性,我也變得實在了。
人如果沒有一定的精神生活,他就不會有真正的幸福,他就會淪為實用目的和感性的奴隸。精神可以使實際生活中無法平衡的事物,在理知上得到平衡。
在人群中,人們相互展示著自己的軀殼,不斷訴說著他的存在。只有在孤獨中,軀殼才有可能被遺忘,而裸露出真實的自我。
我感到了與時代的隔膜,與現實生活的隔膜,乃至於與白日的隔膜,我沉進不可遏制的虛無情緒裡。感覺到時間一天天的離我而去,而我卻無法讓它停下來。
我們的整個生存其實就是一種生存狀態,它是心境的、感覺的,情緒化的和本能的。而所謂理性,不過是人類整體的一種外在規定和特徵,與人的內部體驗無關,評價一個人具有理性時,說的只是他的外部行為,而不是它的內部體驗。
隨感集(之四)
勞動只是生存的手段,而不是生存本身,但人卻不得不把生命中的大部分時間耗費在手段上。而對其真正的生存發 反而不那麼重視了
有個人魅力可以引起別人的好感和尊重,無個人魅力而有令人羨慕的財富和地位,同樣能引起別人的尊重。但個人魅力只訴諸人的感性,所以並不可靠,而財富地位卻關涉人的價值判斷,所以要可靠得多。有個人魅力的人一旦陷入困頓,他所引起的尊敬之情就會大打折扣。
當我們承任某種現實,承任某種必然性,承任某種東西的不實際時,“背判”就開始了。
真正的自由和自由選擇都是受天性和激情地指引,而不是理智和理性的選擇,在穩定安逸中生活,在習慣和常軌中生活,都不是自由的生活。反之,打破自己原來的習慣和常軌,拋棄原有的穩定和安逸,去投入某種不確定的冒險和創造,才是自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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