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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有個法律部,是當時我國少數幾個有較多法律人才的機構之一。任建新當時是該部的部長,所以由任建新率團去日內瓦參加會議。
沒想到,任建新一行在日內瓦一下飛機就遇到了難題。當時,臺灣也派所謂的“駐梵蒂岡大使”到日內瓦進行活動,企圖擠進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並參加有關會議。這是一個嚴肅的政治問題。任建新等當即向鮑格胥總幹事提出交涉,堅持我國一貫主張的“一箇中國”立場,認為:中國只有一個,代表也只有一個,我們是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專利法、商標法和著作權###有的!經過三次談判,WIPO與中國代表團達成了“三不”協議:不與臺灣代表接觸、不承認臺灣為會員,不與臺灣發生正式關係。
這種外交上的交涉是與智慧財產權保護連在一起的。如果不建立知識產僅保護制度,中國就很難在國際社會得到應有的地位。
任建新一行不無驚訝地發現,不少國家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已達到相當高的水平。猛然間,他們有了一種緊迫感,回國後立即向周總理寫了詳盡的報告,提出要在中國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這一報告現在看來沒有什麼,但對當時處在閉關自守狀態的中國來說,無疑是超前的。它第一次提出了“智慧財產權”的概念,並首次提出要在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對這項有遠見的建議,當時的周恩來總理十分關注,不僅閱讀了報告,還親自過問和支援這項建議。
遺憾的是,隨後開始的“批林批孔”運動,使這項動議中途夭折,沒來得及在我國實施。
1980年,在鄧小平的明確支援下,中國正式加入了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但是,與之相連的加入國際版權公約的日程卻一拖再拖,遲遲沒有進展。
“中國作為一個文化大國,不加入國際版權公約,實在說不過去。這與一個大國的地位不相稱。”——日本作家山崎豐子對中國共產黨總書記胡耀邦反映了國際社會的意見。
這是在1984年11月,胡耀邦與這位來訪的日本作家談到了版權。
伯爾尼的召喚(2)
胡耀邦像歷次接待外賓一樣,隨和,坦率,爽快回答來賓提出的問題,真誠表達開展國際文化交流的願望。正是在這樣的談話氣氛中,山崎豐子直言不諱。
胡耀邦當即回答:“我記下這個事情。這個問題要很快解決。”
胡耀邦是一個急性子的人。凡是他認準了並答應了要辦的事情,就會立即去辦。
半年之後的1985年6月24日,胡耀邦便主持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討論了這個問題。
事先由中共中央宣傳部呈遞的一份《關於我國加入世界版權公約的請示報告》,擺在書記處每一位領導同志的面前。這份報告說,參加世界版權公約能為我國的社會主義大國形象增添光彩,避免被指責為竊取版權;有利於促進文化交流和對外開放政策的執行,引進大量的文化教育和科技資訊;同時能加強發展中國家在世界版權組織中的作用。
但是,書記處要討論的問題太多了。直到上午十一點,對這份報告的討論才開始。由於時間不多,討論的過程就極為簡單。
胡耀邦向與會的書記處書記問道:“誰說說?”
胡啟立、萬里等先後發言,認為這個問題應當解決。
隨後大家議論了一陣,議論的內容大致有文化政策、引進內容及版權費用等。
會議形成了一個決議:中國參加國際版權公約。
回顧這一段歷史,我們不能不由衷地敬佩當時的中央領導同志在中國加入國際版權公約問題上所表現出來的開放姿態和偉大氣魄。同時,又可以從中看出一些經不起歷史檢驗的工作破綻。首先,當時中國沒有版權法,而沒有國內法作基礎是談不上加入國際版權公約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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