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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獨家出版權的犯罪分子已被逮捕。
王樹忠又打了一個勝仗。
儘管為打官司四處奔波,花費了大量人力財力,但他認為這很值得。他說:“著作權法給了我們維護版權、保護自己不受侵害的武器,我們就應當拿起這個武器,跟侵權者鬥。”
王樹忠打版權官司打出了名。
音像界都知道大連音像出版社愛較真,惹不起。
後來有一次,王樹忠到天津參加全國音像博覽會,遇到###一位領導同志。這位領導同志點名要王樹忠在座談會上發言,說:“你們幹得好啊。我都怕你們告我的狀。”
“部長,我有什麼理由告你的狀呢?”
“當時研究出版《中華大家唱(卡拉OK)曲庫》,挑選優秀歌曲,大家討論來討論去,拿不定主意是否選進你們的《轆轤·女人和井》。最後我說:‘尊重人家的版權,曲庫裡就不要用啦。’”
王樹忠這才明白,為什麼《曲庫》一千首歌曲中唯獨沒有《轆轤·女人和井》的四首插曲。他還以為是選編者無意中漏了呢。沒想到,由國家八個部委聯合參與選編出版的這套曲庫,也充分尊重了他們的版權。
這當然不是怕他王樹忠。如果說怕,那是怕著作權法。權大,還是法大?看來還是法大。這位領導同志對王樹忠說:“遇到侵權,出版社應當站出來,敢於打官司。打不贏,也得打出個名氣來!”
王樹忠頓時覺得腰桿更硬了!
伯爾尼的召喚(1)
· 伯爾尼聯盟——版權國際大家庭 · WIPO叩響中國門 · 周恩來親自過問一項建議 · 胡耀邦:“這個問題要很快解決” · 中央書記處開會決定中國參加國際版權公約 · 劉杲三赴日內瓦:“伯爾尼,我們來了!”
1991年9月,以國家版權局副局長劉杲為團長的中國版權代表團飛赴日內瓦。
版權代表團肩負著一個重要的歷史使命:就我國加入《伯爾尼公約》問題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進行磋商。
這次磋商,在中國版權工作的程序中是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關鍵步驟。它是中國第一次正式從法律技術程式上與伯爾尼聯盟進行工作性研究,標誌著中國加入伯爾尼公約的程序到了實質性階段。
一百多年前的1886年9月9日,來自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西班牙、瑞士等十個國家的代表在瑞士的伯爾尼市簽訂了世界上第一個國際版權公約《保護文學藝術作品的伯爾尼公約》,簡稱《伯爾尼公約》。它的基本原則是:給予本國國民和外國國民同等權利。也就是說,各締約國要像保護本國國民的版權一樣保護其他締約國國民的版權。而且,這種版權保護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續,作品一旦產生便自動受到保護。所有參加這一公約的國家組成了一個聯盟,即伯爾尼聯盟。一百多年來,這個聯盟的成員國不斷增加,到1991 年已經有九十個國家。
這是一個真正的國際版權大家庭,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作者都從這個大家庭中受到版權保護。唯一沒有加入這個國際大家庭的大國,是中國。
中國的大門曾經緊閉著。
是WIPO叩響了中國智慧財產權的大門。
WIPO即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它原為一個獨立的國際組織,1974年併入聯合國組織,成為聯合國的一個重要的專門機構。1973年接任其總幹事的鮑格胥博士為了擴大這一組織的影響,向當時還處於閉關自守狀態的中國發出了邀請,提出由中國派觀察員參加在日內瓦舉行的WIPO大會。經周恩來親自批准,我國政府決定接受邀請。但當時我國並沒有管理智慧財產權的機構,經再三研究,國務院決定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派員代表中國參加,貿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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