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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曆史學家繼續把球踢到法國一邊。1861年從中國遠征回來,不管在倫敦還是在巴黎,這個問題就引起了爭論。正如保羅·瓦蘭所說,當時英國的大眾報紙,英國期刊《英吉利日報》猛烈地批評法國軍隊。1874年,由於弗利上校的見證文章,英國媒體又重提這個問題。弗利上校肯定地說,搶劫在孟託邦將軍10月7日清晨和中午兩次巡訪圓明園之間就開始了。這看來是確實的(參見瓦蘭的見證文章)。
埃裡松伯爵1886年出版的那本書,力圖確定責任問題,竭力為法國人辯解、為法軍最高指揮官開脫。
第十七章 英國人見證的洗劫(2)
另外還存在一個問題:是誰先動手?一切都讓人以為是法國人首先動手的,儘管有些作者如保羅·瓦蘭和阿爾芒·呂西等人,對陪同巴特爾准將的英國軍官的說法提出不同意見。阿爾芒·呂西斷言,事實上是巴特爾准將手下的軍官首先開始動手自顧自地拿東西。
保羅·瓦蘭也是這樣說的。他的文章中就有這樣的副標題:《英國人開始搶掠圓明園》!作者肯定地說,是英國人首先動手的。他寫道,“當一切仍按孟託邦將軍的指示進行之際,巴特爾准將手下的那些英國軍官已經剋制不住,開始毫無顧忌地動起手來(後來稱之為‘大搬家’)。”僵局被打破了。儘管將軍在場使人還有些約束,然而每個人都瞄上了某件藝術品,當然,這些藝術品的物質價值也絕不會被蔑視的。”
當然,英國的史學作者們都不遺餘力地指責說是法國人首先裝滿了自己的腰包。卡羅爾·麻倫根據上述這些相互矛盾的說法指出:10月7日那天上午,一些英國或法國軍官,也可能兩者都有,開始小打小鬧地拿東西,孟託邦將軍佯裝不知,後來對他的大部隊的搶劫活動也就聽之任之了。
讓我們來回憶一下,法國軍隊一開到圓明園,柯利諾准將就接受法軍最高指揮官的命令,帶領他那個旅佔領圓明園第一道庭院,並注意不讓任何人進入宮殿。但這後一項任務看來根本無法執行。加之,就連柯利諾本人也以“征服權”為由,在搶掠問題上似乎也採取姑息態度。想要制止搶劫本來就是白費力氣!他搬出這種理由,實在令人驚訝,人們以為一個將軍級軍官應該讓軍隊遵守紀律。就這樣,這位將軍對於不可避免的搶掠行為也就屈從了。但讓我們至少承認他的坦率這一優點吧:
“允許每個人選幾樣合意的東西作為出征的紀念品。看見這些舉手可及的財寶,各種慾望像火一般燃燒了起來。慾望是壓不住的,各級軍官竭力壓制,都沒能奏效”。柯利諾認為,“依照征服權,這些財寶屬於軍隊。這足以說明佔有這些戰利品的合法性”。
葛羅男爵也試圖(但很笨拙)論證劫掠行動是正當的。圓明園遭洗劫之後,恭親王告訴葛羅男爵,說他感到很痛心,要求予以修復。10月17日葛羅在答覆中說,因為清政府拒絕交還俘虜,所以他命令聯軍向首都進軍。他還解釋說,正是在進軍也就是在戰爭中,英法兩軍佔領了皇帝的夏宮。
此外,法國特使也丟擲與柯利諾相同的論調,說盟軍絕不是在搶劫,而是“根據戰爭法,分享戰爭結局賜給他們的戰利品。”
於是,法國人試圖從法律或道義角度為搶劫行為進行辯解(此外,所有人都一致認為搶劫不可避免)。他們稱那些戰利品都是合法的。保羅·瓦蘭堅稱,“那些寶物都是血的代價,是戰利品。”
征服法也好,戰爭法也罷,都是哪家的法律?
卡羅爾·麻倫專門引證普拉迪耶…福代雷在《論國際公法》(1894年)一書中的相關論述,駁斥和揭露這些人的假證據和徒勞的辯解企圖:
“對此問題進行過研究的許多國際法專家都認為,這是在向原始做法倒退,是對以下國際法準則的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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