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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三十年後的法庭上。看你如何了結它。
一審判決:歌劇《洪湖赤衛隊》文學劇本的著作權屬湖北省歌劇團集體所有。
朱本和敗訴了。
法庭說他的訴訟“依據不足”。
他確實“依據不足”。但是,三十年過去了,他現在上哪裡翻找那些素材筆記和原稿呢?
我們沒有理由埋怨他為什麼不在當時就走向法庭。那時候沒有哪一個法庭接這樣的訴狀。即使有法庭受理,他可能自己都不敢告呢!那不是追名逐利,資產階級思想作崇?
現在他已白髮蒼蒼。他終於敢在這個時候在法庭上高呼:那劇本是我先搞的!
即使打不贏這場官司,他也要喊出這句淤積在心頭多少年的話,讓人們知道有一個名叫朱本和的人為這個劇本進行過創作。
朱本和又提起了上訴。
法庭終於作出了公正的判決:朱本和與其他幾位從事《洪湖赤衛隊》劇本創作的人員一道,對該劇文學劇本享有執筆人的署名權。
這場官司持續了四年。
人們從這樁曠日持久的官司中所看到的絕不僅僅是一個作者的個人悲歡,而是聯想到整整一代知識分子的命運。他們作為作者的署名權被輕而易舉地剝奪,他們的精神權利的其它方面如發表權、修改權、作品完整權等也不同程度遭到踐踏。儘管在三十年後他們的名字重見天日,人們從眼前的喜劇中更多的是回想起一幕幕歷史的悲劇。
這種悲劇集中地發生在所謂民歌中。
《在那遙遠的地方》是誰的創作?署名“青海民歌”。《半個月亮爬上來》 是誰的創作?署名是“新疆民歌”。《可愛的一朵玫瑰花》是誰的創作?署名是“新疆民歌”。《馬車伕之歌》、《阿拉木汗》、《瑪依拉》、《青春舞曲》、《銀色的月光》……是誰的創作?“新疆民歌”!
這些歌曲幾十年甚至半個世紀傳唱不衰,人們卻幾乎至今都不知道它們是誰的創作。
它們的作者:王洛賓。
然而,廣大群眾甚至整個音樂界有多少人知道王洛賓呢?
這是多麼不公正啊!
幾十年裡,我們已經十分習慣於將那些具有濃郁地方民族特色的歌曲稱之為民歌。除了新疆民歌、青海民歌,還有西藏民歌、東北民歌、雲南民歌、湖南民歌…… 只有民歌,卻沒有作者,似乎它們都是自然產生的!
實際上,許多膾炙人口的所謂民歌,並非勞動群眾千百年流傳的口頭創作,而是音樂藝術家苦心創作的結晶。即使有些歌曲在民間曾廣泛傳唱,但當它被搬上社會主義文藝舞臺的時候,實際上已經經過了一番精心的提煉和改編。是音樂藝術家使之獲得了新生。
然而,這些藝術家是誰呢?不知道。他們的大名本來應當隨著廣泛流傳的歌曲而家喻戶曉,結果卻是非常不公平地被隱姓埋名。
一盤音樂磁帶《紅太陽》熱銷中國,隨之也引出了幾十年的歷史懸案。磁帶中的《毛主席的光輝》 、《北京的金山上》 、《瀏陽河》等,起初均被署名為民歌。經過編輯和作者的交流,這些歌曲的真正作者才大白於天下。人們發現,它們不僅僅是一些懸案,而且是冤案。
《瀏陽河》是詞作者徐叔華、曲作者唐壁光於1942 年創作的花鼓戲唱段。1957 年反右,唐壁光被打成右派、反革命,徐叔華被劃為中右。自然,此後的歌曲出版時,他們的名字被通通刪去,改稱為湖南民歌。徐叔華這樣說:“每當我聽到《瀏陽河》這首歌,必裡又高興又難過,有時還免不了流眼淚。難過的是,分明是我寫的,卻變成了湖南民歌,人還沒死就把我的名字給刪掉了
在長期的極左路線影響下,我們的社會對作者的精神權利簡直是不屑一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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