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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啦。今天路過地下一小店,偶遇一小灰,遂拍照,小灰不理,以臀示之。作者怒,欲叫清歡,寧公子不許。作者哭,寧公子踢人。這誰這麼煩,打擾我和我家乖寶睡覺覺。
☆、琴瑟
清歡姑娘的堂主之位走得並不順暢,為何?能力。縱容學書堂是整個夜半最清閒的地兒,但你也得辦幾件像樣的事兒讓眾人心服口服啊。
清歡懶散慣了,除了每日卯時起來習武,其餘時候皆是能坐著絕不站著,能躺著絕不坐著。現下讓她學著出任務,她不免怒指幾人:小肚雞腸,瑕疵必報,不就名兒取得隨意了點兒嘛。
她撲在桌上垂死掙扎:一定要去麼?我有宮主盛寵還不夠?
茴香攤開一疊冊子,嘻笑立於側。“乖寶,選一個吧。”
她閉眼,摸出一本丟出去。接下來的一段時日,清歡無數次在深夜時分痛恨自己這懶散性子。
她隨意抽出的這項任務,主事的不是旁人,正是她回來夜半後避之不及的北斗堂堂主莫少青。
莫少青臉色同樣不好看,直接拒絕,“我不喜歡累贅。”
寧書涵拿下遮在臉上的書,發表意見:“我也不同意。”乖寶第一次出任務,應該他陪著才是。
清歡卻將丟出去的冊子摸了回來,掃了眼上面的內容後,寫下兩字:“我去。”其實她這是一句發自肺腑的憤怒,但眾人卻以為她是同意了。於是清歡在寧書涵千叮嚀萬囑咐恨不得十八相送的目光裡,拎著個小包袱,纏著她那把軟劍,跟著臭著張臉的夜半青公子出門了。
待看不見人了,寧書涵揪起在他懷裡睡覺的小灰的兔耳朵,丟給稚兒,往外走去,茴香手裡拎著兩個包袱,賤笑兮兮地跟著。
莫少青年紀最小,分到他手中的任務都不是特別複雜。此次他們的任務,就是去偷一個人,一個新娘子。
清歡覺得這實在是一樁蠢事兒。這樁事兒大概是這麼回事。
大晉江北有兩城,鄴水城和斛姝城,兩城自第一代城主以來,就喜歡各種明裡你搶我一畝地暗裡我截你一條船。到如今,城主位已經傳到第十七代。第十七代鄴水城城主是個多病秧子,斛姝城城主則是個威風凜凜英姿颯爽的彪悍女子。
有那麼一則傳聞,不知道做不做得真。
那一回兩城為爭奪那十畝花田,剛就任鄴水城城主之位的病秧子城主為彰顯威儀,拖著歪歪的身子坐在花田旁的八角亭下,聽著自家手下言辭激烈地跟斛姝城的人爭辯,雙方越吵越兇,順手就抄起了傢伙。病秧子城主躲閃不及,眼看著那大鍬就要衝自己面門砸下來,一支竹箭射來,為他擋過了這一劫。鄴水城城主雖多病,卻長得貌若潘安,自打過了十七歲,說親的媒婆子已經將城主府的門檻踩破了七七四十九道,但城主一個都看不上。其父問緣由,他道一句:“不及我美。”
而斛姝城城主卻是個兩城皆知的女漢子,不僅長得比一般女子高挑,面板也是黝黑糙實的很,加上自幼習武,尤擅箭術,於是,已經年過二十的斛姝城城主尚未得一人前來提親。
當下,斛姝城城主御靜好救了鄴水城城主阮琴瑟,阮公子為這一“箭”傾心。不僅將花田拱手相讓,還聘了全城最好的媒婆子日日上門提親。
御靜好活了二十年,沒見過這等陣仗,當下的反應就是驚嚇,趁著夜色縱馬出逃。阮城主相思成疾,每日裡都差人去問上一問:御城主可歸來?可說何時歸?
兩月後,御靜好歸來,卻不是一個人。
斛姝城的城主御靜好要嫁人了,此人不是鄴水城的阮公子,而是據說對她有救命之恩的一名殘腿漁夫。
阮城主聽聞,一病不起。阮老城主痛惜兒子的不爭氣,但膝下就這一子,實在無法忍受白髮人送黑髮人。
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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