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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倒來了咖啡,三杯給他們,一杯給奧伊,隨後才在起居室裡坐定下來。窗外夜色已經完全降臨,大風比先前颳得更兇猛了。莫俊德就在外面,不知道貓在哪裡,也許蜷著身子躲在雪洞或是樹洞裡,她想,再一次剋制住對他的憐憫。要是她什麼都不知道,大概心裡會好受一點,不管他是不是足以讓人瞬間死於非命,那畢竟還是個小孩。
“請告訴我們,你是如何來到這個地方的,喬?”羅蘭發問。
喬咧嘴一笑。“那可是個讓你汗毛倒立的故事,不過你要是真想聽,我也不介意說說。”嘴邊的微笑隨即熱情綻放。“這很好,有人可以說說話。慄皮兒聽人說話還不錯,可它自己從來不會說點什麼給我聽。”
最初,他想當一名教師,喬說道,但很快就發現那種生活不適合他。他喜歡孩子——事實上,很熱愛他們——但討厭所有狗屎規章制度,也看不慣只允許千篇一律、不鼓勵標新立異的教學模式。他只幹了三年就辭職了,轉而投身演藝界。
“你會唱歌?還是跳舞?”羅蘭很好奇。
“都不會,”喬答,“我表演老式的滑稽脫口秀。”
“脫口秀?”
“他的意思是,他是個喜劇演員,”蘇珊娜解釋說,“他會講笑話。”
“沒錯!”喬開心地說道,“還真有不少人覺得很逗趣呢。當然啦,那只是少數人。”
一開始他找了個經紀人,是個打折男士服裝店的老闆,後來破產了。一場變故總歸引發另一個開端,他說,一個鉤住一個。最後,他沿著海岸線走,開著一輛東癟西癟、但效能還不錯的福特牌老皮卡,聽從經紀人夏仔的吩咐,在一間又一間二三流夜總會里打工。他幾乎從不在週末演出;就算是二三流的夜總會到了週末也會請搖滾樂隊。
那是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期,社會中不乏喬所謂的“時事元素”:嬉皮士和雅皮士,燒乳罩的女權運動,黑豹黨,電影明星,還有總是風雲焦點的政治——不過他說自己傾向於傳統型的喜劇表演,以說笑話為主。就讓莫特·薩和喬治·卡林去演出時事滑稽劇吧,只要他們樂意;他還是堅持說老式俏皮話,“提及我的岳母大人”或是“他們說我們的波蘭友人沉默寡言,可讓我來跟你說說我遇到的這個愛爾蘭姑娘。”
就在他滔滔不絕之際,一件古怪(而——至少對蘇珊娜來說——令人印象深刻)的事情發生了。喬·柯林斯的中世界語彙裡——滿是您啦、哩啦、說真的啦——開始混雜入另一種口音,在她看來那無疑是自以為是的美國佬腔調。當他把“鳥”念成“勞”、“聽”念成“湯”的時候,她尋思著是因為自己和埃蒂相處的時間長了。她認為喬·柯林斯就是那種老派的模仿高手,聽到什麼就能說什麼,哪怕只是聽到稍縱即逝的一個音兒都能模仿得惟妙惟肖。若是在布魯克林的俱樂部裡演出,大概會是“勞”和“湯”;在匹茲堡大概就變成了“鳥兒”和“聽兒”;而在“巨鷹”超級市場就會變成“朱一”。
羅蘭前面打斷過他,詢問喜劇是不是有點像宮廷小丑,老人開懷大笑。“你說得差不離。但不是對著國王和他的寵臣愛妃,而是在一間煙霧繚繞的屋子裡,對著一群酒徒。”
羅蘭點點頭,也笑了。
“不過呢,在中西部當小丑,說一晚上笑話就走,也有很多好處,”他說,“要是你在迪比克喝了個爛醉,頂多在下一個村子裡把四十五分鐘的表演砍成二十分鐘。可也許在中世界的什麼地方,他們會因為你搞砸了就把你該死的腦袋砍下來!”
聽到這裡,槍俠爆發出一陣狂笑,儘管蘇珊娜自己也在大笑,但他的高聲大笑還是讓她驚了一下。“你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