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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獲得的紙幣貸款出去,那麼商業銀行每天就會增加這麼多的債務,但是當這些紙幣以貸款形式進入社會以後,所有的貸款人就得負責這些債務,隨著紙幣發行量的不斷增加,整個社會的負債量也會越積累越多,最終的結果就是,貨幣發行組織成為一個國家國民的最大債權人,也就是說紙幣的發行其實是剝削國民的一個手段。
對於經濟統治階級而言,貨幣發行組織到底是算該階級的成員,還是算跟該階級對立的所在呢?因為貨幣發行組織的紙幣發行量的控制是依照一定的公式法,就算是站在經濟統治階級之外的第三方,也是在為經濟統治階級服務的,而不是在為受到剝削的社會最底層服務,除非貸款利率比存款利率低。
這裡存在著一個巨大的問題,那就是,想要進入各個生產領域的經濟統治階級成員,能夠從新增加的貨幣發行量上得到什麼好處,不能只便宜這個貨幣發行組織?
當經濟統治階級所控制的生產,在獲得大量貸款之後,一是擴大手中的生產,掠取超過貸款利率的剩餘價值,一是投入到新的生產領域,並獲得超過貸款利率的剩餘價值。整個社會本身具有的紙幣數量就那麼多,經濟統治階級要剝削超過貸款利率的紙幣,只有兩個途徑可以處理:提高商品生產相對過剩量,在維持或者提升物價的同時全部銷售出去;提高紙幣流動的速度,透過增加交易涉及的紙幣數量增加剩餘價值。當然,這裡所說的方法不但適合經濟統治階級的內鬥,也適合於對其他國家的經濟侵略。
不過,全世界的人口數量就那麼多,無論怎麼增加肯定是超不過紙幣的存貸款平均利率的,也就是,人類每天創造的價值量一直都很平穩,但是依據人類創造的價值量為基礎的經濟,卻在一定程度上脫離了實際的價值量。也就是說,經濟統治階級獲得的剩餘價值其實都是價值量的泡沫,而各種各樣的泡沫都有個體積的限制,一旦超過這個限制,經濟統治階級所進行的入侵就會失敗。
在紙幣大行其道的時間裡,有部分紙幣成為了能夠在多個國家的共同使用的紙幣,這個時候,紙幣的發行量控制又有什麼新的變化呢?
首先,這些紙幣的發行量控制,肯定還是掌握在這個國家的經濟統治階級手中,雖然不可避免地受到其他國家的影響,但是紙幣的發行量控制肯定是先為這個服務,然後再是為經濟統治階級服務,次之是社會的其他各個階層,最後才是其他國家,否則,這種紙幣就變成了“太阿倒置,授人以柄”——而且這種紙幣正適合於,前面所說的用紙幣侵入其他國家的生產領域,進而把自己國家的過剩產品換成在其他國家實實在在的利益,經濟統治階級最多是在貨幣發行量的控制公式上,加上一個或幾個有利於自己的國際因素。
其次,這種紙幣的流通很可能都不是具有真正的超主權貨幣性質的,它們很可能只是作為一種外匯儲備存在,是另外一個國家透過持有紙幣發行國紙幣的方式,隨時準備著抵抗這個國家對其展開的掠奪性經濟活動,而不會讓這些貨幣流入到這個國家的各種交易中去。也就是說,另一個國家持有的貨幣自己國家的貨幣,並不一定真是要把紙幣當貨幣使用,而是當作一種威懾性武器使用——外匯儲備。
綜上所述,公式法仍然沒有脫離剝削法的本質。
1。2。2。4 按需分配法
貨幣發行量控制,使用按需分配法,怎麼越聽越覺得不對勁兒。這樣一來,通貨膨脹會達到什麼程度?無論是交換還是交易,因為貨幣的不統一,普通定價原則的失靈,受到的阻礙又會有多大?貨幣數量的控制會不會把貨幣發行組織給累死?還有,從公式法的過渡又會有多艱難?
……一句話,這個方法的問題多多。
要解決這些問題,就得先了解一下“按需分配法”控制貨幣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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