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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30·23然則仲子有大非,孟子非之不能得也。夫仲子之去母闢兄,與妻獨處於陵,以兄之宅為不義之宅,以兄之祿為不義之祿,故不處不食,廉潔之至也。然則其徒於陵歸候母也,宜自齎食而行(1)。鵝膳之進也,必與飯俱。母之所為飯者,兄之祿也,母不自有私粟。以食仲子,明驕。仲子食兄祿也,伯夷不食周粟,餓死於首陽之下,豈一食周粟而以汙其潔行哉?仲子之操,近不若伯夷,而孟子謂之蚓乃可,失仲子之操所當比矣。
【註釋】
(1)齎(j9基):攜帶。
【譯文】
但是陳仲子有個大錯誤,孟子指責他時沒有能抓住。陳仲子離開母親,避開哥哥,跟妻子單獨住在於陵,是認為哥哥的房子是不義的房子,認為哥哥的俸祿是不義的俸祿,所以才不住不吃,真是廉潔到極點。那麼他遷居於陵要回去看望母親,就該自己帶著糧食走。鵝肉端上來,一定跟飯一起。母親做的飯,是用他哥哥的祿米,母親不會自己有糧食給陳仲子吃,這是明擺著的。看來,陳仲子還是吃了他哥哥的祿米。伯夷不吃周朝的糧食,餓死在首陽山下,難道一吃周朝的糧食就會玷汙他廉潔的操行嗎?陳仲子的操行,似乎不如伯夷,但孟子卻說他要變得像蚯蚓才行,這就弄錯了陳仲子的操行該拿什麼來跟他相比。
【原文】
30·24孟子曰:“莫非天命也(1),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巖牆之下(2)。盡其道而死者,為正命也;桎梏而死者(3)非正命也(4)。”
【註釋】
(1)天:疑是衍文。《孟子·盡心上》無此文,可證。
(2)巖牆:高牆。
(3)桎:帶在腳上的刑具。梏(g)故):木製手銬。
(4)引文參見《孟子·盡心上》。
【譯文】
孟子說:“吉凶禍福沒有一樣不是命運,要順應承受它的正命。所以懂得天命的人,不站在要倒塌的高牆下以免死於非命。盡力行天道而死的人,是正命;戴腳鐐手銬而死的人,不是正命。”
【原文】
30·25夫孟子之言,是謂人無觸值之命也(1)。順操行者得正命,妄行苟為得非正(2),是天命於燥行也。夫子不王,顏淵早夭,子夏失明,伯牛為癘,四者行不順與(3)?何以不受正命?比干剖,子胥烹,子路菹,天下極戮(4),非徒桎梏也。必以桎梏效非正命,則比干、子胥行不順也。人稟性命,或當壓、溺、兵、燒,雖或慎操修行,其何益哉!竇廣國與百人臥積炭之下,炭崩,百人皆死,廣國獨濟,命當封侯也。積炭與巖牆何以異?命不壓(5),雖巖崩,有廣國之命者猶將脫免。“行,或使之;止,或尼之。”命當壓,猶或使之立於牆下。孔甲所入主人子之(6),天命當賤,雖載入宮,猶為守者。不立巖牆之下,與孔甲載子入宮,同一實也。
【註釋】
(1)觸值之命:參見4·1注(1)。
(2)根據文意,上言“得正命”,此當其反言“得非正命”,故疑“正”下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