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4/5 頁)
伯正在做早飯。
桌上是聶十三吃過的麵碗,洗刷得乾乾淨淨,還壓著一張紙,賀敏之拿起一看,正是聶十三張揚肆意的字跡:純鈞是武當青雲道長所贈,放心。
登時怒道:“放什麼心?跑到武當山跟人打架,打完還拿人家的劍,真是個強盜胚子!早晚被捉到大理寺,到時候狠狠一頓板子,我才放心!”
嘴角卻忍不住上翹,一個純粹的笑意清晨陽光般綻放開來。
賀伯端過兩碗粥,笑道:“十三昨夜回來了,逼著我這把老骨頭陪他拆了半宿的招,天不亮又走了,真真是個閒不得的小狼崽子。”
賀敏之道:“以後莫要理他就是了,大半夜的,拆什麼招?”
賀伯嘆道:“我已不是他的對手啦,只怕以後求著他,他也未必肯跟我比劃了。”
從懷中掏出一疊銀票:“這個是以前你當了琴給他的,他說用不上。”
賀敏之接過銀票,急道:“怎會用不上,唉……莫非他真要去打家劫舍不成?”
賀伯笑了笑:“莫要急,十三這孩子傲氣得很,不會去做雞鳴狗盜的事情,江家當年富甲中原,雖是抄了家問了斬,做父母的卻難保不給孩子留條後路。”
拍拍賀敏之的肩:“他父母在中原各錢莊都匿名存了一筆銀子,他只需憑頸中玉墜和指印,就能提出。”
賀敏之怔了怔,咬牙道:“這個白眼狼!有錢居然也不告訴我……他最好別回來!”
賀伯喝完粥,卻悠然道:“我挺希望他回來。”
看著賀敏之,眼神裡有深刻的不捨:“小少爺遇到他之前,心裡一直跟死灰一樣,十三是個好孩子,有他在你身邊,我若是哪天真氣反噬死了,也是放心的。”
賀敏之的手死死捏住筷子,聲音平靜:“賀伯,你要長命百歲。”
剛過春節,鎮守南疆的軍中就發生了一件大案。
年前南疆貞泉城有小隊蠻族兵馬叛了寧國,騎兵營校尉馮棲梧斬殺二十名貞泉城外村莊中的百姓,謊稱所殺乃是南荒叛軍以求軍功。
案情本身並不複雜,馮棲梧的背景卻甚是複雜。
馮棲梧是兵部左侍郎魏蘭亭的外甥,而魏蘭亭的侄女又是當今宮中得寵的淑華夫人。
馮棲梧家世不光好,而且還是當時當令的好,萬事俱備,只欠軍功,一旦有了軍功,就能從南疆回到靖豐,直入兵部,任個主事之職是易如反掌。
眼看兵部任命狀已下,卻有劫後餘生的村民千里迢迢一狀告到了大理寺,連文帝都被驚動,下旨大理寺嚴查此案。
於是馮棲梧雖回了靖豐,卻尚未到兵部便被請到了大理寺重獄。
大理寺卿韓退思這幾天翻著南疆大案的卷宗,茶飯不思,進退兩難。
官場上自有“門道”,局勢明朗也好,尷尬也罷,彼此心知肚明,卻偏偏不能點破,一定要隔著一層紗。
這層紗好比那戲臺上的鑼鼓,看似無用,卻不可或缺。
一齣戲下來,鑼鼓鏘鏘的敲,輕重緩急,高低曲折,意味深長,聽著鑼鼓音,懂行的人便知道這戲該怎麼唱了,踩著鼓點兒或走個過場,或濃妝上陣,只可意會,不可言傳。
韓退思浸淫官場近三十年,自是精通門道,一眼就看出,這個案子不好審。
淑華夫人剛誕下一位皇子,魏蘭亭雖是左侍郎,卻因兵部尚書正待告老還鄉,已行尚書之權。
最為關鍵的還是文帝,天心難測,當如是也。
下旨“嚴查”,卻非“嚴辦”,一字之差,頗值玩味。
再從卷宗上看,村民有人證,馮棲梧也有下屬作為人證。
物證卻只剩了兩具面目不清的屍體,若不是馮棲梧手腳不乾淨,只怕一具都無,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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