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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所長甚難做矣。弟近日深感力有不逮,為思永病費,已受同人責言。今如再添一個破壞組織通則第十條之例,援例者起,何以應付。此弟至感惶恐者也。
如此言詞激烈的檄文作完後,傅斯年仍覺尚有千頭萬緒的言語沒有盡情說出,繼續揮動大筆,以家長對孩子、老師對學生、長輩對晚生的口氣教訓:
即令弟同意此事,手續上亦須先經過本所所務會議透過,本所提請總處核辦。總處照章則辦理。亦一長手續也。又及與此事有關院章各條文:組織通則第十條&ldo;專任研究員及專任副研究員應常川在研究所從事研究。&rdo;第二條&ldo;本院各處所及事務人員之服務均須遵守本通則之規定&rdo;。此外,間接有關者尚多,故領專任研究員薪而在所外工作,大悖院章也。
傅斯年將一連串的&ldo;炮彈&rdo;淋漓盡致地傾洩而出,憤懣之情漸漸緩解,突然覺得應該以最快的速度打消陳寅恪就聘的念頭,否則將出現不必要的麻煩。他擬了&ldo;總處所發聘書,乃假定兄到李莊者&rdo;的電文,請那廉君連同信件一同發了出去。
8月14日,傅斯年的激憤心情已趨平和,經過理智思考,怕陳寅恪接到電報後產生誤會,&ldo;此固以寅恪就廣西大學之聘已解決,然或有得罪寅恪太太之可能&rdo;。於是又即刻修書一封,先是促其儘速遷川,&ldo;瞻念前途,廣西似非我兄久居之地&rdo;,&ldo;若不早作決意,則將來更困難矣&rdo;,然後對自己不滿葉企孫發聘書之事,又向陳寅恪作了解釋:&ldo;此事在生人,或可以為系弟作梗。蓋兄以本院薪住桂,原甚便也。但兄向為重視法規之人,企孫所提辦法在本所之辦不通,兄知之必詳。本所諸君子皆自命為大賢,一有例外,即為常例矣。如思永大病一事,醫費甚多,弟初亦料不到,輿論之不謂弟然也。此事兄必洞達此中情況。今此事以兄就廣西大學之聘而過去,然此事原委就不可不說也。&rdo;
陳寅恪接信後,於8月30日覆通道:&ldo;弟尚未得尊電之前,已接到總辦事處寄來專任研究員聘書,即於兩小時內冒暑下山,將其寄回。當時不知何故,亦不知葉企孫兄有此提議。(此事今日得尊函始知也,企孫只有一書致弟,言到重慶晤談而已。)弟當時之意,雖欲暫留桂,而不願在桂遙領專任之職。院章有專任駐所之規定,弟所夙知,豈有故違之理?今日我輩尚不守法,何人更肯守法耶?此點正與兄同意也……以大局趨勢、個人興趣言之,遲早必須入蜀,惟恐在半年以後也。總之,平生學道,垂死無聞,而周妻何肉,世累尤重,致負並世親朋之厚意,唏已。&rdo;
陳氏不愧是傅斯年的莫逆之交,他已從傅信中解讀出&ldo;本所諸君子皆自命為大賢&rdo;的箇中況味,為了不致引起諸位&ldo;大賢&rdo;的誤會,陳寅恪特以這種一切盡在不言中的方式,不動聲色地為傅斯年解困。陳氏出身家業興旺的名門望族,沒有破落大戶傅斯年那種自喻為&ldo;吾少也賤&rdo;的人生背景。有人云:&ldo;陳寅恪只是一位兩耳不聞窗外事的書呆子式大師爾!&rdo;但透過他此次潔身自律,對世事的洞達明晰,以及為傅斯年巧妙解脫同仁可能產生誤會所獻的移花接木之術,可見此言大謬矣!
重返清華(1)
重返清華
陳寅恪這邊已得到安撫,重慶方面的葉企孫迫於壓力,亦來信向傅斯年作了道歉式解釋,其理由大致是:梅貽琦在得知陳寅恪抵達桂林後,欲出川資招回這位史學大師繼續服務於聯大,以儲存清華實力。葉企孫得知這一訊息,既為中央研究院總幹事,自然要為中研院的興亡出謀劃策,為搶在清華之前抓住陳寅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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