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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黑陶與安陽殷墟所出黑陶是否為同一種文化。
1931年10月9日,梁思永率領吳金鼎、王湘等人由安陽轉赴濟南章丘城子崖,開始繼李濟之後的第二次發掘。與第一次發掘相比較,梁思永指揮的此次發掘,在以下三個方面作了科學的改進:
一是設法提高工作效率。開工伊始,根據梁思永的建議,經同仁一致同意,改變上次發掘中六名民工同開一坑的做法,分階段逐次增人。開坑之初,僅派兩人同挖一坑,即一杴一钁合作;掘至兩米深的時候,因坑旁積土增多,翻運困難,再增一人;至三米深後,每坑增至四人;再深之後,每坑增至五人,並改用轆轤往外提土。以此方法,各坑人數雖不固定,但每人都有固定分工,幹活快慢極易比較,且坑內由於人員減少而增大了每個人的立足之處,可以自由活動,工作效率比上次大為提高。
二是利用布袋盛裝出土遺物。上次發掘主要以麻紙包裹出土遺物,然後放在筐中,以便搬運,出土之處的坑位也寫在包裹出土物的麻紙上。當時麻紙一角錢僅買10張,只用一次便破損無法再用。此次發掘,為節省費用,改用麵粉口袋代替麻紙。只有一些小物件及特殊物件,仍用麻紙和封筒包裝,並作特別標記,然後再裝入面袋。面袋一角錢一個,每個可用數十次不壞,並且文物裝袋之後不易混亂和碰撞,尤其便於運送。每個坑的出土文物分別裝入同一袋中,另寫一小紙條放入袋裡,標明出土坑位、地層等情況。
殷墟發掘的光芒(2)
三是改換記錄方式。第一次發掘中,出土物只標寫總號,未標出地點,在後期整理中區分十分困難,不得已又重將全部材料鋪展開來,一一查對核實方辨別出來。當把地點標完之後,再進行整理,發現既有出土地點的標誌,就沒需要標出總號了。梁思永指揮的發掘方法,每層出土物僅標明出土地點,而一概不進行編號。只是遇到極特殊的出土物,除出土地點外還需標明其他情況時,才進行編號,例如下列情形:&ldo;125(編號),a25:15(出土地層、坑位)其附近有紅燒土及木炭,炭中夾雜燒焦之獸骨(記載)。&rdo;出土之物,洗去泥土,即比照面袋內紙條上所寫的出土地點,分別標在每件實物上,再取登記本,連同一般的出土物及特殊出土物一併進行登記。這種登記本為活頁式,且每個探坑單獨製作,每個探坑內的深淺及各層之間的異同也就一目瞭然了。
第一次發掘,只記錄了每坑中實際揀取的出土物,對於捨棄不取的出土物則無記載,這對發掘結束後對遺址、遺物的研究很不利。梁思永主持發掘的記錄,無論揀取數量多少,逐項記錄。例如:某探坑,出陶50件,揀30件;出骨20件,揀10件,等等。如此這般,取捨的數量一望而知,編號和數目統計也變得容易多了。
殷墟王陵區1400大墓東墓道及墓底積水情形
到了城子崖發掘後期,一場突如其來的暴雨將幾個已經掘進一米多深的探坑,變成了一個個灌滿渾水的陷阱。按以往的辦法,要等待坑中的水全部自然乾涸後才能繼續發掘,而這要耽擱一個多星期的時間。面對此景,梁思永與發掘人員心急如焚,眼看天氣越來越寒冷,日本人步步進逼,敵佔區已擴大到離殷墟不遠的冀東,而殷墟的發掘還在緊張地進行,況且,有限的一點經費也不允許在此多加耽擱。經過商量,梁思永決定採納吳金鼎的建議,打破常規,借用老鄉的水桶將水排乾,以便儘快發掘。當水桶等工具借來後,梁思永第一個捲起褲腿跳入水坑,與大家一起把雨水一桶桶提出坑外,然後赤腳趟著冰冷的泥漿,彎腰弓背用手一點點向外發掘。至10月31日,發掘工作暫告一個段落,除去星期日休息,實際工作20天。最高用工人數每天48名,共開挖探坑45個,總面積15208平方米,發掘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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