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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其他人還有什麼可說的呢?都說文人心高氣傲,此話不錯,然而如果一個女人也是如此,就只能讓人心生厭倦了。張愛玲的曠世奇才,自然是她周圍的朋友裡無人可及的,但做為一個女人,如果仍然自持著才高八斗的身份,又有誰能做你知心的朋友呢?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小說快結尾的時候寫到,趙珏與多年不見的少年好友恩娟在美國重遇,此時的恩娟已經是美國政界某內閣官員的中國太太,時常在美國的《時代週刊》上拋頭露面,身名顯赫,而趙珏卻與丈夫分居,一個人在華府打點臨時工艱難度日,連出席正式場合的禮服都買不起,只好買塊布來自己做。兩個人重逢後,恩娟和她談心時提到她想帶著小女兒移居法國,趙珏明白她這樣說明他們夫妻間出了問題,政治家是不會離婚的,所以她想遠走他鄉。在這種時候,作為一個相交多年的好友,趙珏卻因為自己的狹隘心理沒有給於恩娟過多的安慰,反而在恩娟從法國寄來明信片告訴她她老公也去了法國的時候回覆說:“我在新聞週刊上看見汴(恩娟老公)去巴黎開會的訊息,恐怕來不及回來過聖誕節了?”
我如果有這樣的朋友,也是會寒心的。不止寒心,還會傷心。因為有這樣的朋友,還相交了幾十年。
即使我再窮,我也不會在朋友的生活出現問題的時候戳她的痛處,給予她更加冷酷的打擊,讓她傷心。但她知道。正如小說裡寫的:“從此她們斷了音迅。她在賀年片上寫那兩行字的時候就知道的。”
她解釋趙珏這樣做,只是出於對恩娟少年時喜歡另一個女同學勝過她的嫉妒,然而我作為一個讀者的判斷卻是,不,不是這樣,她嫉妒的不是友情,而只是因為現在她過著比她風光的生活。
而由此所判斷出的作者的心態更是糟糕,只能說明她是一個心胸多麼狹隘的女人。我們可以看看小說的結尾,結尾說,肯尼迪總統被暗殺的那天,她正在洗碗,然後她就想:“肯尼迪死了。我還活著,即使不過在洗碗。”然後她馬上自己也承認,這只是“最原始的安慰”,很有點“隔靴搔癢”。
阿Q的精神倒也罷了,緊接著小說的最後一段又說:不久後她又在《時代週刊》上看到恩娟在總統的遊艇上的照片,“那雲泥之感還是當頭一棒,夠她受的。”——這是小說的最後一句話。
也許這就是為什麼作者生前寫信讓編者“擱開”,不讓此文發表的原因吧。正如她自己所說,這篇小說“毛病很大”。文學還是文學,故事還是故事,但美是美,醜是醜,這一切任何人都無法改變,包括作者自己。
而我想說的是,為什麼我所鍾愛的張愛玲會在其後期的創作中陷入這樣的困境?答案很簡單,是因為她自己。一個作家如果不能具有高於常人的偉大心靈,他就永遠也無法成為偉大的作家。一個真正的好作家,必須首先是一個高尚的人。只有這樣,他才能做到源於生活而又高於生活。如果一個寫作者只能和生活平起平坐,甚至低於生活,那他就不是一個作家,而只是一個報社記者,或者流行雜誌的時尚撰稿人。
這才是我看完《同學少年都不賤》心情沉重的真正原因所在。是惜而非憐:可惜了這麼才華橫溢的一個女人,竟然由於自身的###格原因而度過了如此悽苦的一生。張個人生活的不幸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愛情婚姻的不幸是一個方面,出名過早也是一個方面,但更多的原因,我想,還是因為她自恃才高的清高而拒人於千里之外,和貧窮背後的虛榮所導致的狹隘自私和無法掩飾的嫉妒。所以我說說到底這還是歸咎於張本人的才氣有限。她是一個天才,卻並非一個真正優秀的作家。《傾城之戀》之所以成就了她的聲名,只是因為裡面有一個她都無法理解的叫做範柳原的男人,也許是確有原型,也許是神來之筆;而除此以外,她的其他作品都只是好看而已,卻上不到應有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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