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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大智大勇嗎?
以今度古,或以古度今,本來,孔孟之道,講求中庸,但中國人要是一窩蜂起來,常常是相當不中庸的,尤其被蠱惑到集體無意識的程度,往往歇斯底里到無所不用其極,往往偏激彆扭到毫無理性可言。所以,風氣這東西,潮流這東西,引導得好,有助於社會進步,引導得不好,變成一股禍水,那一定會貽害無窮的。
唐朝的不死藥,雖然已是陳年往事,一個歷史的笑話而已。但為什麼興起之勃,勢頭之盛,邪惡之廣,為患之深,確是令人禁不住要多想想的。
唐末食人考(1)
在原始矇昧時代,或封建社會的早期,以及現在還處於野蠻狀態的未開化部落裡,用活人作為祭祀品,然後分而食之;或將擄掠俘獲的敵人,殺來吃掉的習俗,是屢見不鮮的。
這種食人惡俗,至今還流行於西非和中非,及南太平洋群島。據說,蘇門答臘的巴塔克人,在由荷蘭人完全控制以前,還在市場上出售人肉。而打了勝仗的毛利人,將戰鬥中死去的人的屍體切碎,擺出人肉宴席,也是常見的。但是,社會進入文明狀態以後,這種駭人行徑,已普遍被視為反人類的罪惡。
中國雖稱作文明古國,但在漫長的封建社會里,卻一直有持續不斷的不文明的食人記錄:
《管子?小稱》載:“夫易牙以調和事[齊桓]公,公曰:‘惟蒸嬰兒之未嘗。’於是,蒸其首子而獻之公。”為了討君王的歡心,這位極善烹調,後來被視為中國廚師開山之祖的易牙,竟把自己的兒子弄死。精心做了一道菜,端到宮殿上去。
暴虐的紂王,就是挖比干的心的那個傢伙,曾經將姬昌[周文王]拘押在羑里,為了測試其忠誠度,將他的一個兒子宰了,剁成極細的醢(也就是肉糜),包在餅裡,而姬昌居然一點不動聲色地,將這人肉餡兒餅,全部吃了下去。
三國時劉備落難,逃到山村裡,一位老鄉聽說他是皇叔,沒有什麼好招待的,連忙把老婆殺了,割下肉來炒了一盤菜,讓劉備充飢。第二天離開時,才發現那個可憐的女人,像宰殺的豬那樣,還在廚房裡掛著呢!
想不到進入九世紀以後的唐代,白居易《秦中吟》,其中之七《輕肥》,竟出現了“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句。中國人愈益文明發達的同時,將人食人的醜惡現象寫到了詩裡,那真是夠嚇人一跳的。
《新唐書》卷192,寫安史之亂時,睢陽被圍:“[張]巡士多餓死,存者皆痍傷氣乏。巡出愛妾曰:‘諸君經年乏食,而忠義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眾,寧惜一妾而坐視士飢?’乃殺以大餉,坐者皆泣。巡疆(強)令食之。[許]遠亦殺奴僮以哺卒,至羅雀掘鼠,煮鎧弩以食。”“被圍久,初殺馬食,既盡,而及婦人老弱,凡食三萬口。人知將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遺民止四百而已。”
無論有多麼正當理由,一座三萬人口的睢陽城,吃到最後,只剩下四百來人。讀到這裡,那昏天黑地之感,壓迫得連血管裡的血液,都會凝滯住的。可在史官筆下,一聲“止四百而已”,就了事了。文人們能以如此平靜的筆調,寫出這段慘絕人寰的悲劇,真讓人為之氣殪。張巡堅守睢陽,直至城破被俘,不屈而死,其英名千古長存,其氣節青史流芳,那是毫無疑問的。但是,對於圍城的最後階段,這種大規模的自相殘殺,以人果腹的現象,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絕不能視為那是理所當然的做法。
因為具有“正義”的堂皇理由,就可以為所欲為地作出反人類的罪行嗎?《資治通鑑》卷220載:“議者或罪張巡以守睢陽不去,與其食人,曷若全人。”說明當時,也是有人持不同看法的。清代的王夫之說:張巡“捐生殉國,血戰以保障江、淮”的功績,“出顏杲卿、李澄之上”。但是,他更認為,“守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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