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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中,忽見哥大的張奚若起身招待外來數客,“其一人乃黃克強元帥也”。張奚若介紹他二人認識,此時,胡適眼中的黃克強,“頗胖,微有髭,面色黧黑,語作湘音。”上次來哥大,胡適就有拜訪之意,不意今日見之,胡適在日記中自謂“幸事”。
另一是回程一幕:餐後以車至車站。車停港外,須以渡船往。船甫離岸,風雨驟至,海上皆黑,微見高屋燈火點綴空際,餘頗欲見“自由”之神像乃不可見。已而舟行將及車次,乃見眾光之上有一光最明亦最高,同行者遙指謂餘曰:“此‘自由’也!”(同上)
十六 消極和平主義(3)
“此‘自由’也”,胡適感嘆此語,以為大有詩意,意為此作一詩,久未能果。直至七月,方成一章,題為“夜過紐約港”。其最後一句即朋友的告語:
“There is 'Lib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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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與韋蓮司談“容忍”(1)
前,胡適“第一次訪女生宿舍”,有文章認為那個女生就是韋蓮司,但並沒有出示證據,不足信也。至於我,認為不是。證據是,韋蓮司是康乃耳大學地質學教授的女兒,而女兒本人並不是康大學生,她在紐約學美術,回康大等於是回家。既回家並無住女生宿舍之理,除了其他事。十多天後,在綺色佳的一個教堂觀看婚禮,應該是胡適和韋蓮司的較早接觸。以後兩人見面,不是韋蓮司回綺色佳,就是胡適去紐約,當然以前者居多。胡韋的接觸,多在精神層面,兩人很喜歡就問題交流。
在胡適眼中的韋蓮司,自是“讀書甚多,極能思想”,言語之中,常出見識。比如有一次,胡適誇示中國人從來不拒絕新思想,像達爾文的《天演論》,西方守舊者對它的攻擊,半個世紀都沒有停止過。而它東來之後,即“風靡吾國,無有拒者”。不但如此,像“天擇”“競存”等名詞還成為流行一時的口頭禪(胡適自己的名字就是一個證據)。這本是胡適的得意處,但韋蓮司打斷了他的話:“此亦未必為中國士夫之長處。西方人士不肯人云亦云,而必經幾許實驗證據辯難,而後成為定論。東方人士習於崇奉宗匠之言,苟其動聽,便成圭臬。”因此,在韋氏看來,“西方之不輕受新思想也,未必是其短處;東方之輕受之也,未必是其長處也。” 書讀至此,便無法下去。韋蓮司一介女子,何等眼光!胡適一次和康###學助教談中西婚姻,對方謂“此邦女子智識程度殊不甚高,即以大學女生而論,其真能有高尚智識,談辯時能啟發心思者,真不可多得。”胡適何其幸也!但看到胡適在一旁大加認同,說什麼“此甚中肯。今之昌言‘物競天擇’者,有幾人能真知進化論之科學的根據耶?”不禁大搖其頭。韋蓮司固然中“肯”,但胡適卻未知“綮”在何處。此刻韋氏揭破的問題不是懂不懂進化論,而是海運以來國人對外來思想的照單全收而無從擇取。一百多年來,中國知識界在思想上一味趨新,凡新即好,從現代到後現代,緊趕不迭,只要太平洋那邊打個噴嚏,這邊立刻就感冒。韋蓮司一個“輕受”,實在是點中了我們的癢穴。“五四”便是一典型的“輕受”的時代,還不談“誤讀”。倒是後來國門關閉,大家“輕受”不得,轉而變成了集體“迷信”。待1980國門重開,故態復萌,又是一輪讓人眼花繚亂的“輕受”。至今,我們走出了這個“輕受”的時代了嗎?
這個韋蓮司不僅有自己的思想見識,更特別的,是她在做人行事上與眾不同的“灑落不羈”。韋氏出生富家,但不自修飾。歐美婦女習於打扮,她的衣服卻“數年不易”,頭上的草帽早已破損,然“戴之如故”。頭髮修長,難以服侍,乾脆自行剪去,“僅留二三寸許”。“蓬首一二年”,“行道中,每為行人指目”,不自以為意。韋蓮司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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