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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都沒有過。這其中的緣故,自然與中國知識分子遭受侵權之苦深重、要求著作權保護的願望十分迫切有關。
這是著作權頒佈的日子裡,發生在長城八達嶺的一個故事:
翁長龍用自己獨特的方式度過這個“節日”。
這位私營工藝美術廠聰明的老闆,到書店一下子購買了八十冊著作權法單行本,要送給有關領導和自己的同行們。
“要讓這些同行懂法守法、停止侵權。”他這樣說。
他盼望這個法,可謂如久旱之盼甘霖。
早年,他隻身一人從黑龍江來到北京的八達嶺,憑著一副充滿智慧和創造的腦瓜,研製成功用特殊材料製成的小巧別緻的長城系列工藝品。這些工藝品一投放市場,立刻就賣光了,成了國內外遊客離別八達嶺時必不可少的紀念物。他也靠此發了一筆財。
但是過了不久,他的工藝品賣不出去了。到旅遊點看一看,每個攤點都擺著同樣的工藝品。不是他的,是仿製品。這些仿製品做工簡單,外觀粗糙,漸漸成了滯銷貨。就連他的正宗貨,旅遊者們也不敢買了。
這些仿製品是從哪兒出來的?他一調查,原來周圍一下子湧現了十幾家工藝美術廠,大家都搞這玩藝兒,恨不得家家戶戶都靠這玩藝兒發財。
翁長龍立即改換新產品。
很快,那十幾家工藝廠也紛紛轉產,新的仿製品又呼啦啦一下子擺滿旅遊攤點。
翁長龍一家廠一家廠地打招呼:“你們這樣幹不行,這是侵犯了我的版權!”
可是,盜版者不理睬,照幹不誤。
翁長龍真是苦惱極了。
他已經試製出幾十種新產品,但不敢往市場投放。
這時候,聽說國家有了著作權法,他就買了八十本著作權法單行本向同行們分發。
“看看吧,有法了。咱們大家都得守規矩,觸犯了法律可不是好玩兒的!”他半是認真,半是嚇唬地跟那些盜版者說。
這些盜版者起初被翁長龍送去的著作權法單行本嚇壞了,也確實謹慎了一陣子。
翁長龍說:“只要我們國家能夠嚴格按照這個法律辦事,守法,執法,就不愁克服不了侵權現象。怕就怕有了法,也不執行。”
不管怎麼說,他現在手裡有了武器。
鄭重宣告(1)
· 連篇累犢的“鄭重宣告” · 宣告人:張黎、徐沛東、石順義、胡宏偉、魏明倫、白樺、韋唯…… · 宣告作品:《編輯部的故事》、《外來妹》、《人到老年》、《永恆的奧運》、《十面埋伏》…… ·“鄭重宣告”的細微變化
新中國成立後的幾十年裡,不曾有著作權宣告登在報端,現在卻是連篇累牘。
仔細看一看,有心人可以從這些宣告的細微之處,發現人們著作權意識的不斷增強。
鄭重宣告:
電視連續劇《雪山飛孤》中的歌曲盒式錄音帶在大陸的版權已簽署版權協議,歸中國揚子江音像出版社獨家所有,凡未經本社同意而翻錄、再版或使用詞曲等均屬侵犯版權行為,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揚子江音像出版社
起初的宣告,都如這份宣告一樣,由出版單位直接發出。它宣告自己有獨家出版權,卻沒有註明是誰授予了他們獨家出版權。
有一些作者向報社寫信反映說,有的宣告只是出版單位的一廂情願,因為作者並沒有授權,因此那宣告是無效的。
鄭重宣告:
根據海南省音像出版社與汪國真同志簽訂的著作權轉讓合同,汪國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授權認1991年7月1日起至1993年7月31日止,由海南省音像出版社獨家組織作曲家為汪國真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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