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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寬容,第二次,大家就不再明白這個有德行的人為什麼會做出這種事情?因而,當一個有著德行美名的人做出兩件壞事情來時,基本上這個有德行的人這一生就被自己給否定了。這個人以前所有的德行都將被懷疑,都將被忘記。由這一點看來,德行彷彿是一種美的虛擬。
德行確實可以拿來掩飾惡行,但是如果一個人的品質本來就不夠好,那麼,用德行來掩飾惡行也是不能成立的,因為本來人們就因為他的惡行而拒絕相信他,即使他真的向善,那也得等好久才可能被寬容。而那些用德行來掩飾惡行的人一般都是平時有著很好的道德名聲和平時既沒有幹過壞事也沒有幹過好事的人。由此看來,大眾的判斷存在問題。因為,依據我的分析,掩飾德行的人其實都是壞人以外的人,因為這樣才可以很容易地把我們騙過去。
當然了,講一點我的立場。我堅定地認為那德行來掩飾惡行是錯誤的。是從人性上錯誤的。但是,問題是,人們有了惡行也就有了對大眾的畏懼,我不知道,我們大眾是對直接而明白的惡行容忍度差?還是我們對善良過於空乏於口的在意?這一點,我認為關係到出現惡行的善良人以及中庸者,他們更多的是因為受到懲罰才拿善行來掩飾自己的惡行的。
歸結一點,如果欺騙公共善良,利用善行來掩飾惡行,獲取利益的話,這種人實在是罪大惡極,這種人應該被投入監獄。每個公民都有匿名舉報的權利。 電子書 分享網站
在中國,我是誰?
第一篇,公民有感。
大題開篇,我還是很簡單,很直白,我問大家:
什麼是公民?
有人要回答了, “ 具有一國國籍的人就是公民。”這是《國籍法》規定。但是,我繼續問你,你能滿意這個《國籍法》給公民的定義嗎?
我覺得大家很多都不贊同,就像戶口一樣,這個標籤給我們貼的也太簡單。我們是公民,但公民只被《國籍法》簡單一定義,好像沒有賦予什麼“公民權”?
哈哈哈,我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但是我們到底因為我們有中國的國籍,我們擁有了什麼權利呢?我們因為有中國的國籍,我們應該享受怎樣的公共待遇和公共服務呢?我們作為中國的公民,能向我們的國家和政府提出什麼要求呢?這些問題都是很實在的問題,很是值得大家思考,並且對大家生活在這個資訊化日益加劇的時代有很大的益處。
成為公民之前,我們首先是一個人,是一個有著自己的價值觀的人。我們先是有著作為人的權利,其次才擁有一個國家要賦予我們的權利。有人就說了,我們的權利不是在《憲法》上表現得很清楚嗎?我們就擁有那些權利,其他的全是扯淡。是的,我們可以完全那樣理解。但是在憲法中,你能找到多少實實在在的權利呢?
在我們的生命過程中,我們要與這個國家日夜相伴,(當然你出國移民,我暫不討論大俠之個案),我們作為公民,很自然,我們感覺作為公民就應該有一定的權利,而且這個權利與*自由有相當大的關聯。
公民嘛,首先是“公共意義上的存在”。
那麼,這種“公共意義上的存在”,就是超越個人主義的存在,
① 也就是一定擁有享受公共服務和提出公共要求的權利,
②公共要產生的是一種公平和正義,
③公共實現的是一種公正的共同的利益和資訊語言及其實踐行動,
④公共象徵了*和大家在一起所獲得的一個人無法自我生產的自由,
⑤公共體現的是作為公共國家的一員,
⑥公共代表了我們的合法的私利和私權,
⑦公共是一種現象正在發生的實踐……等等吧,
公民中的“公”大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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