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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今地無考。社:土地廟。
(6)以上事參見《史記·封禪書》、《漢書·郊祀志》。
【譯文】
始皇二十八年,秦始皇向北巡遊到琅邪山,回來經過彭城,就齋戒祭祀祝告,想從水中找出周天子的鼎,便叫上千人下到泗水中去,找了很久沒有能夠得到。考察時間,秦昭王之後經過三代到始皇帝,秦國沒有大的戰亂災禍,鼎應該沒有丟失,要丟失時間大概在周代。流傳的說法是赧王跑到秦國去,秦國得了九鼎。或許這個傳說不對。又傳說:“是在宋國太丘土地廟丟失的,鼎被沉入彭城下的泗水中。那之後二十九年,秦國兼併了天下。”照這樣說,鼎沒有在秦國。它的丟失,是隨著周朝的滅亡而消失,並不是神了。
【原文】
26·32春秋之時,五石隕於宋(1)。五石者,星也。星之去天,猶鼎之亡於地也。星去天不為神,鼎亡於地何能神?春秋之時(2),三山亡,猶太丘社之去宋,五星之去天。三山亡,五石隕,太丘社去,皆自有為。然鼎亡,亡亦有應也。未可以亡之故,乃謂之神。如鼎與秦三山同乎?亡不能神。如有知,欲闢危亂之禍乎?則更桀、紂之時矣(3)。哀亂無道,莫過桀、紂。桀、紂之時,鼎不亡去。周之衰亂,未若桀、紂。留無道之桀、紂,去衰末之周,非止去之宜(4),神有知之驗也。或時周亡之時,將軍摎人眾見鼎盜取,奸人鑄爍以為他器(5),始皇求不得也。後因言有神名,則空生沒於泗水之語矣。
【註釋】
(1)以上事參見《左傳·僖公十六年》。
(2)春秋之時:本書《說日篇》作“秦之時”、《感類篇》作“秦時”;下文有“如鼎與秦三山同乎”,故疑“春秋”該作“秦”。
(3)更:經過。
(4)止:留。
(5)爍:通“鑠”,熔化金屬。
【譯文】
春秋的時候,五塊隕石墜落在宋國。五塊隕石是五顆星星。星星離開天,就像鼎在地上丟失一樣。星星離開天不算神,鼎在地上丟失怎麼還能成神呢?秦朝的時候,三座山消失了,就像太丘的土地廟在宋消失,五顆星星在天消失一樣。三座山消失,五塊隕石墜落,太丘土地廟不見,都自有原因。然則鼎丟了,丟了也有它相應的道理,不能因為丟失的緣故,就說它是神。如果鼎跟秦朝時候的三座山一同消失呢?消失就不能是神。如果它有知,想避天戰亂的災禍呢?那要經過桀、紂的時代。國家衰敗混亂無道的,莫過於桀、紂。桀、紂的時候,鼎沒有丟失。周朝的衰敗混亂,不如桀、紂。把鼎留給無道的桀、紂,而丟失在衰亡的周朝,這樣的留和去是不恰當的,也不是神有知的證明。也許正在周亡的時候,將軍摎手下的人看見鼎把它偷走了,而其中奸詐的人把它冶煉鑄成別的器物,所以秦始皇尋找不到。後來因此有它是神的說法,就憑空捏造出沉入泗水的話來。
【原文】
26·33孝文皇帝之時(1),趙人新垣平上言(2):“周鼎亡在泗水中。今河溢通於泗水,臣望東北,分陰直有金氣(3),意周鼎出乎!兆見弗迎則不至(4)。”於是文帝使使治廟汾陰(5),南臨河,欲祠出周鼎。人有上書告新垣平所言神器事皆詐也(6),於是下平事於吏。吏治(7),誅新垣平(8)。夫言鼎在泗水中,猶新垣平詐言鼎有神氣見也。
【註釋】
(1)孝文帝:即漢文帝。
(2)趙:指漢初分封的趙國,在今河北南部。新垣平:姓新垣,名平。漢時趙國人。
(3)汾陰:古縣名。因在汾水之南而得名。在今山西省萬榮縣西北寶鼎。直:通“值”,正當。
(4)見:同“現”。
(5)使使: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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