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án園):蝗蟲的幼蟲。應時而有蝗生者:魯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魯國實行“初稅畝”,一律按佔有田地的畝數收稅,從而承認了土地私有合法性。這種措施,遭到奴隸主的反對,稱“初稅畝,非禮也”。漢代董仲舒、劉向把當時出現的蝗災說成是上天對這種改革的譴告,稱它“亂先王制,而為貪利,故應是而蝝生,屬蠃蟲之孽”(參見《漢書·五行志》)。王充是針對這件事提出的問題。
(3)象類:類似,象徵。
(4)建武:東漢光武帝的年號。建武三十一年:公元55年。
(5)蝗起:《後漢書·光武紀》:“建武三十一年,是夏蝗。”太山郡:即泰山郡,在今山東中部偏南。
(6)陳留:參見19·12注(16)。河南:郡名,在今河南洛陽至鄭州、中牟一帶。
(7)夷狄:這裡泛指西北少數民族地區。
(8)老極:衰竭至極。
(9)蜚(fēi飛):通“飛”。去:離開。
(10)蒼頡:參見11·3注(3)。
(11)“故凡”句:“凡”字和“蟲”合在一起,作為“風(風)”字。
(12)八日而化:指蟲子經過八天時間就要變化成其他東西。《大戴禮·易本命》:“二九十八,八主風,風主蟲,故蟲八日化也。”《春秋·考異郵》:“二九十八,主風,精為蟲,八日而化。”《說文·風部》:“風,八風也。從蟲,凡聲。風動蟲生,故蟲八日而化。”這些都是不科學的看法。
【譯文】
魯宣公時按田畝收稅,馬上有蝝蟲產生,有人說像蝗蟲。蝗蟲不時飛來,遮天蓋日像下大雨一樣,停落在地上吃東西,不論是谷是草都吃。察看蝗蟲的頭和身體的顏色,象徵哪一種官吏呢?變復之家該說蝗蟲應和什麼官吏呢?建武三十一年,太山郡發生蝗災,西南面蔓延到陳留、河南兩郡,最終進入西北夷狄地區。蝗蟲停落的鄉縣,要以千百計,當時鄉縣的官吏,並沒有都按畝收稅。蝗蟲吃穀草後,一天天衰竭下去,有的飛走離開了,有的停留下來老死了,當時鄉縣的官吏,未必都受到了懲罰。蝗蟲吃穀物,自然有它停止的時期,好比蠶吃桑葉,自然會有飽足的時候一樣。蝗蟲產生出來有一定的時日,完全死掉有一定的月份,期限滿了就會變化,不會永遠是蟲子。即使君王不懲罰他下面的官吏,蝗蟲仍然會自行消亡。蝗蟲是承受風所含的氣而產生的,蒼頡瞭解了這一點,所以把“凡”和“蟲”字合在一起作為“風”(風)字。蝗蟲從風那裡取氣而生,所以八天就發生變化。生活在春夏的蟲類,有的吃五穀,有的吃各種草。蟲吃五穀,是應和了官吏收刮錢財;吃其他的草,又應和官吏收受別人的什麼東西呢?
【原文】
49·3“倮蟲三百,人為之長(1)。”由此言之,人亦蟲也。人食蟲所食,蟲亦食人所食,俱為蟲而相食物,何為怪之?設蟲有知,亦將非人曰(2):“女食天之所生(3),吾亦食之,謂我為變,不自謂為災。”凡含氣之類所甘嗜者(4),口腹不異。人甘五穀,惡蟲之食(5);自生天地之間,惡蟲之出。設蟲能言,以此非人,亦無以詰也。夫蟲之在物間也,知者不怪(6);其食萬物也,不謂之災。甘香渥味之物(7),蟲生常多,故谷之多蟲者,粢也(8)。稻時有蟲,麥與豆無蟲(9)。必以有蟲責主者吏,是其粢鄉部吏常伏罪也。
【註釋】
(1)引文參見《大戴禮·易本命》。倮蟲:參見22·4注(4)。
(2)非:非難,責備。
(3)女(rǔ汝):通“汝”。你,你們。
(4)含氣之類:泛指活著的動物。嗜(shì士):特別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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