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第2/5 頁)
們拿了這錢,是不是就要跟你一起幹呢?
我說,那你瞧著辦。
老六想了想,說,木生,這樣吧,你把錢收起來,我們跟你幹,我也想清楚了,你說得對,我們這是打土豪,如果你真的不為自己,我們信得過你。
我說,這樣,我們把這錢留下一部份我們用的,其餘的你分成紅包,一個一百塊,悄悄地分給那些窮人,就是來城打工的,上訪沒錢的,別讓人知道是你給的。
老六說,行,我晚上去辦好了。
張德彪說,那我再去找幾個兄弟來,他們過去搞這個是行家,在滾水裡練摸肥皂練過三個月呢。
我說你別咋呼,我們跟他們可不一樣,我們要的人是好人,不是壞人,我們做的事是好事,不是壞事,你弄明白了嗎?我們先要搞清楚哪一家是貪官,一定要先作調查研究,他要是貪官,他就吃啞巴虧,就是一萬年也不會把我們查出來,我們一定要知道他們的現金、首飾和禮品藏在什麼地方,要專拿這些東西。
我說,同志們,有沒有信心?
張德彪說,有信心。
接下來的一年發生了很多事情。如果我告訴你我做了一年小偷,就是對我信念的侮辱。我們的人發展到一百多人,但這些人都受過訓練,我們的主要訓練不是在滾水裡摸肥皂,而是對老百姓秋毫無犯。我們執行一個案子時,需要作充分的前期調查。我過去讀的書起了作用。我搬用了偵探小說的模式,我把《教父》這本書翻爛了。我學著裡面的方法,召集了一群人,警察把我們叫團伙。但我們和一般的團伙不同,我們從不在歌舞廳鬧事兒。我們只是選定目標,然後悄悄下手,洗劫他們骯髒的錢。我們搞到手的常常不是現金,而是一些莫名其妙的東西,比如名錶,花瓶,古董,首飾。。。。。。這些東西讓我傷腦筋,因為我需要錢,以便分發給窮人,而這些東西要兌換成錢是要冒風險的。
當我們調查到一戶貪官後,我們就踩點下手。我們執行了好多案子,但沒有一家報警的,我心中就有數了。但有一個清華區的公安局副局長被偷後,動用了人員偵察,已經查到我住的一帶地方了。老六說,事情不對呢,老大,他和別人不一樣,別人不敢查他敢查,他是警察局長。
我想了一夜。思想如何對付這件事兒。早晨的時候,我有主意了。第二天我寫了一份宣告,表示在公安局副局長的家中查到如下贓物,包括金鍊子八條,名錶四隻,現金十二萬元,美元一萬元,房契一份,洋酒三瓶,吩咐老六大清早貼到檢察院大門口,地上就放著這些東西。上崗的武警到崗後,立即報告了在門口發現的東西。
不到一個月,這個副局長被雙規了,又過了一個月,他被逮捕了。他就這樣完蛋了。從此,再沒有人敢查我們,誰查誰倒黴。我們每偷一家,就把他家藏贓物的位置公示出來,在大街上貼布告。我不在佈告上寫我的名字,只寫上“群眾”,但我不會忘記在布吿左下方寫下“此布”兩個字。因為以前在我們鄉下,每逢殺人,布吿上都有“此布”兩個字。我寫這兩個字的時候,感覺很過癮。
我們用這樣的方法整倒了好多人。政府知道有一個團伙在做這些事,但他們裝聾作啞,因為他們要靠我們提供線索,反貪局和檢察院就撲上去抓人。老百姓卻真的以為是群眾在舉報。但公安局是知道底細的,他們拿我們沒辦法。
有一回出了一件事兒,張德彪偷了一戶人,事後證明不是貪官,是一家賣衣服的小販。他看了人家往銀行存錢眼紅,就單幹取了人家一萬塊錢。事後他十分害怕,因為我們的錢是統一管理的。他好吃酒,花銷大,所以單幹。老六領了他來,大家商量怎麼辦。我說,犯罪是要受罰的。我們不能犯罪,別人說我們是犯罪團伙,我們不承認,就是因為我們沒有犯罪。可是今天,你這樣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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