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2/4 頁)
種異樣的感覺,這是她多年來沒有見過的一幕:那個本來陌生的男人正在毫無顧忌地吃她籃子裡的麵包,他難道不知道這是她的東西嗎?可是他好像在拿自己家的東西一樣。
從這一天開始,她正式成了這個男人的女兒。李百義給她取名叫李好,意思就是一切都要好好的。好,代表這個世界上的所有正面事物,人品好,前途好,身體好,一個好人,這是對人的本質最通俗的描繪。實際上李好也是這樣來評價作為她父親的這個男人,這是一個好的典型,是愛的榜樣。他對她的愛超乎她的想象,這是自從她成為他的女兒之後的記憶。這種完全可以被稱為溺愛的愛沒有平添他作為父親的自私,完全在義父的義上顯示出一種超人的特質。
有一次她患了小小的感冒,李百義甚至幫他洗她的月經帶。那一次是她的初潮。這讓她感到奇怪,無法理解這個男人的感情。可是後來她就明白了,這個男人沒有怪僻,他只是愛她。他是這個世界上最有愛心的父親。
可是現在,李好卻登上了東行的列車,去執行一個特殊的使命,把父親送上法庭。她要去的地方就是李百義槍決那個人的地方。她靠在車窗上,痛苦彷彿已經把她研磨了千萬遍。但這是結束這個痛苦的唯一方法,至少陳佐松是這麼說的…這個律師用了兩天時間來說服她,目的只有一個,讓她作為親屬身份去報案,以取得自首的情節,據說這是挽救李百義生命的唯一方法。
起初李好強烈拒絕這個危險的做法,因為她沒有在父親嘴裡或行為中得到任何自首的暗示,或許他根本不想這麼做。他告訴女兒自己的經歷只是出於另一個目的,一種生命上的聯糸的恢復,這只是血緣的某種暗示。。。。。。陳佐松卻有另一種說法:李百義沒有信心自己投案,所以他作了一種最巧妙的暗示,讓女兒促成整個事件的結束。
陳佐松曾試圖讓李百義對他說出真相,由此他邀李百義喝過幾次酒,讓他詫異的是李百義和過去一樣,沒有任何異樣的反應,好像什麼也沒發生過,那個插曲只是他跟女兒的一次心靈對話,和外人……是的,在這個事件上陳佐松是外人無關。但陳佐松寧願把它理解為一種怯弱,面臨生死幾乎每一個人都是怯弱的,正如有些藐視死亡的人所說的:我不怕死,只是不想和它有什麼關糸。這是迴避的最正當理由。但是,如果和李百義正面交鋒,事情可能搞砸。所以,陳佐松經過縝密的法理判斷,決定利用李好的單純,繞過當事人李百義,強行執行一個大膽的計劃,透過親屬的代行報案,可視為自首情節。加上李百義的犯罪動機和原始成因,料可從輕處罰,或可免於死刑。這是最好的結局。
李好登上了火車。她靠在車窗上,一個人望著窗外,眼淚不知流了多少遍。她無數次地想象著自己如何把警察帶來,父親登上囚車,回頭向她投來疑惑一瞥的畫面。可是這比另一幅畫面更讓她平靜:父親被押解到一片雪地上,就在一列停著的火車旁,子彈穿過了他的頭顱,鮮血慢慢流到雪地上,熱的血融化雪塊時發出嚓嚓的垮塌聲。
李好向父親說,她要到南方出差,她的謊言很快得到父親的相信,這不禁令她發怵。一向聰敏睿智的父親如此輕易地相信她,而且為她準備好行李。他總是事無鉅細地為女兒準備東西,這是從女兒讀書開始養成的習慣,連鉛筆都一支一支地為她削好,擺在文具盒裡。現在,他為她準備好行李,連衛生棉都塞滿了旅行包的外袋,這一點兒也不令她難為情,這是這一對父女的特殊默契。當初李百義收養她不久,她正面臨初潮,習慣於流浪生活的她就用一塊不知從那裡弄來的衛生巾,墊上草紙了事。有一天她放學回來,看見父親正蹲在那裡洗她的衛生巾。她跑出門外,一個人蹲到野地裡哭,然後發呆到傍晚。從那一刻開始,她愛上了這個男人。
她回來後,父親已經把衛生巾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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