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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因素的作用量來衡量的;而且還
有,假如我是為了用簡略的詞句來表達我的意思而暫時借用
了幾何學的名詞,我當然並沒有忽視幾何學的精確性對於精
神方面的數量是全然沒有用場的。
政府乃是那個包括政府本身在內的大型政治共同體的小
型化。政府是被賦予一定能力的一個道德人格,它像主權者
一樣是主動的,又像國家一樣是被動的;我們還可以把它再
分解為其他類似的比率,由此便又產生了新的比例,其中按
執政的等級還可以再有比例;這樣下去,直到一個不可再分
的中項為止,也就是說,直到一個唯一的首領或者最高行政
官為止,他可以被認為是代表這一整個序列之中的分數級數
與整數級數之間的“一”。
我們無須糾纏於這些囉嗦的名詞;只要把政府看做是國
家之內的一個新的共同體,截然有別於人民以及主權者,並
且是這兩者之間的中間體,這樣就夠了。
這兩種共同體之間有著這樣一種本質的不同,即國家是
由於它自身而存在的,但政府則只能是由於主權者而存在的。
所以君主的統治意志就只是,或者只應該是公意或法律;他
的力量只不過是集中在他身上的公共力量罷了;只要他想使
自己獲得某種絕對的、獨立的行為,整體的聯絡就會開始渙
散。最後,如果君主居然具有了一種比主權者的意志更為活
躍的個別意志,並且他竟然使自己所掌握的公共力量服從於
這個個別意志,以致於可以說是有了兩個主權者,一個是權
利上的,而另一個則是事實上的;這時,社會的結合便會立
即消滅,而政治體也便會立即解體。
可是,為了使政府共同體能具有一種真正生存,能具有
一種與國家共同體截然有別的真正生命,為了使它的全部成
員都能共同協作並能適應於建立政府的目的;它就必須有一
個單獨的“我”,有一種為它的全體成員所共有的感情,有一
種力量,有一種要求自我儲存的固有意志。這種單獨的生存
就要有大會、內閣會議、審議權與決定權,種種權利和稱號
以及屬於君主所專有的各種特權,並且使行政官的地位得以
隨著它的愈加艱鉅而成比例地愈加尊榮。困難就在於以什麼
方式在整體之中安排這個附屬的整體,從而使它在確定自己
的體制時,決不至於變更總的體制,從而使它始終能夠區別
以儲存自身為目的的個別力量和以儲存國家為目的的公共
力量;從而,一言以蔽之,使它永遠準備著為人民而犧牲政
府,卻不是為政府而犧牲人民。
然而,儘管政府這個人為共同體是另一個人為共同體
的產物,而且在某種方式上還只不過具有一種假借的和附屬
的生命;但是這並不妨礙政府能夠以或多或少的生氣與敏捷
性而行動,並且可以說,能夠享有或多或少的茁壯的健康。最
後,政府雖不直接脫離其創制的目的,卻可能依照它本身建
制的方式而或多或少地偏離這個目的。
由於這一切的不同,便使得政府對於國家共同體所能具
有的比率,也要按照國家本身會因之而改變的種種偶然的,特
殊的比率而有種種不同。因為往往有本身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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