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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一棵忽然想起來另外一棵還是棗樹這個答案,也應該是滿分。
我寫《三重門》的時候,出現了兩次“一張落寞的臉消融在夕陽裡”,一次還是結尾。作者想表達什麼意思呢?為什麼連用兩次呢?是前後呼應體現主人公的落寞嗎?作者給出的答案是,作者覺得這句話很好,但是因為寫作時間拉得過長,寫到最後時忘了前面用過一次,所以不小心又用了一次。
我的長篇小說《像少年啦飛馳》裡出現過一些人物,但是到後來就再也沒有交代,為什麼?
是因為這樣體現了人生的飄忽和滄桑,很多生命都像過客一樣閃過,都不能在人生裡留下痕跡而感到的無奈?
不是。
是因為《像少年啦飛馳》是一段一段寫的,作者沒有打草稿,有些人寫到後面就忘了使了。
回答“寫丟了”一樣滿分。
我參加過很多次學校的作文比賽,成績之差,讓人髮指。和現在不一樣的是,我現在基本上能夠寫我自己想要表達的東西,已經到達愛誰誰的地步,但是當時落筆的時候某些詞句還要考慮上面的導師們是否喜歡,這些都是小事,雖然自己心裡不是很舒服,可是別人很少能發現,而且不傷害到整體的形象,就像穿了一雙自己極度厭惡的襪子上街一樣。不過有的時候就會想到我的觀點是不是別人喜歡,或者把觀點表達得委婉一點甚至換一個相去甚遠的觀點。
這樣寫作文真的很累。感覺自己如同一個按摩小姐一樣,自己辛苦的同時還要不斷察言觀色考慮客人舒服不舒服。比賽下來,一般我的名次是三等。不過這完全沒有可以傷心的地方,因為你只要看看一等獎的文章,基本上也是屬於不知所云感情虛假一類。
總之我覺得:
作文是一種獨立於文學之外的東西。除非哪天你學校的學生須知也能拿諾貝爾文學獎。
很多人的觀點認為,想寫好的文章一定要多看書,成為大師一定要看過很多書。我想,這話肯定是從來寫不出好文章的人說的。我覺得這個觀點是錯誤的,好比想進國家隊一定要多看球賽一樣。我敢保證我們的國足們在沒有賭球的情況下很少半夜爬起來只為看一場德甲聯賽,因為那是球迷的行為。我覺得一樣的,看很多書也只是文學愛好者的行為,可能知道的東西會很多,甚至知道很多犄角旮旯裡的作家的寫作風格是什麼樣的拿過什麼犄角旮旯裡的獎,但是充其量不過是電視轉播的球賽裡那兩個什麼都知道,甚至看到貝克漢姆一腳傳球能脫口而出十三年前的某某某也在什麼比賽上相同的位置傳出一個相同的球胡貧的解說員一樣。真正風光的都在上面踢球呢。
所以, 在文學上, 學歷越高, 看的書越多, 到最後能做的只能是個文學評論家。
雖然這樣,我還是建議大學以下的學生,無論什麼書,能看的還是都要看,因為在那樣的歲數里,看多少都不能算是太多的。
等到我真的寫自己要表達的東西的時候,我發現學校除了讓我識字以外,初中以上的語文教育,包括無數的名作分析,對我來說沒有任何的幫助。真想寫點東西不像上學的時候寫議論文了,還拼命想著要加一點名人小故事或者格言之類去怎麼樣,真正好的文字在說服人的時候根本不需要舉例子玩資料,更不需要名人名言之類。名人有的是胡說或者是正兒八經說但是說錯了的時候。很多人無論寫東西或者辯論什麼的時候,特喜歡把一個七八個世紀前就死了的人說的一些話拿出來想當法律使。
有的人在教訓我的時候喜歡說:孔子說過什麼什麼什麼什麼,孔子是說過,但孔子說過什麼和我要去做什麼或者已經做的什麼有什麼關係嗎?先人也很可憐,引用他們的很多話,很多時候不是因為尊敬他們,而是湊巧他們和自己想的一樣,利用一下這些話,去反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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