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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差不遠”,“參考大綱”,“逆我者亡”四種得了。
中國的學生作文一直乏味是因為命題實在太小了。比如給你一個故事,故事是這樣的:
兩個登山者在攀登高山的時候,因為風雪很大所以用繩子系在一起,但是A失足了,滑了下去,因為有繩子拖著所以沒有掉下懸崖,可是B和繩子又都不能承受這樣大的重量。B說:A,你堅持住,我一定會救你。但是A自己割斷了繩子,從山崖上掉了下去,死了。B自己爬上了山。
問你看完這個故事以後想到了什麼,請寫一篇800字以上的論文。
我看完這個故事,首先想到的是B怎麼向A的家裡人交代,但肯定不能寫這個,想要拿高分,你想到的一定要和出參考答案那人想到的是一樣的,當然,你可能想到的是你自己也喜歡戶外運動,看中戶外運動店裡一雙鞋子,但是太貴了,上次去砍價沒有砍下來,跟爸媽說又不知道他們給不給這錢。更加可能有人看完文章第一個想到的是這次作文肯定又寫砸了。
不過不行,這個屬於偏題。
偏題的意思就是說,你不應該這麼想。
說穿了就是,你跟我想的不一樣,你這篇就不是好作文。
其次,議論文這種文體是一種很落後的不應該存在的文體,因為根本沒有什麼可議論的,既然標準只有一個,那議論個屁。而且在我隱約的記憶裡,議論文有一個公式,有什麼論點論據之類,而且前後不能顛倒,還一定得引用材料裡的原文,並要有自己看見的或者自己編出來的名人小故事,什麼居里夫人廢寢忘食啊,牛頓拾金不昧啊,愛迪生為了親情放棄學業啊,反正一半得是自己編的,這次是愛迪生,下次一樣的事就改伽利略了。事情可以自己編,但人一定得有名。一樣的拾金不昧,牛頓是個例子,但隔壁住的大爺就不是個例子。最後再重申一下自己揣測的參考答案的觀點。文章之無聊乏味,不是一般常人能夠閱讀。教師也真不容易,一下讀好幾十篇,還居然能分出優劣。反正我到了那份上只能憑誰寫的字好看給成績了。
最後,一定要就這件爛糟事寫800個字以上。其實,上面的故事我真想用一句“A真勇猛”就完了,但是不行。寫過作文的人都知道,沒話湊話是最痛苦的,這樣湊出來的文章,不論寫的人或者看的人都很痛苦。我實在不明白,對一件事情我就只能發表600個字的看法,這到底有什麼錯?
一次我收到一封讀者來信,信裡面是一張他們學校的語文試卷,試卷裡有我的一篇文章的一個章節,文章的題目叫《求醫》,然後有八個選擇題。我從未想過我的文章可以入選試卷,於是很細心地完成了考卷,結果發現我只做對了三個選擇題。其中一個是畫線處應該填的是什麼詞,我不慎選錯。最最荒謬的是,我居然選擇錯了畫線句作者想要表達的意思。
韓寒五年文集
語文的問題(2)
我真弄不明白為什麼中國的語文喜歡把別人的文章一字一句加以拆解,並強行加上後人的看法,或者說是出題目的人的看法,當學生提出不一樣的觀點時,會有人說:錯,作者不是要表達這個意思。而且選擇的文章八成作者都是上個世紀就死了,真是死無對證了。
可是,這是對死去的寫了一輩子文章的人的最大不尊重。就像張國榮死了一樣,猜測他的死因其實沒有什麼意義了,他肯定有自己的想法,我們誰都不知道,所以誰都沒有資格斷定。說真的,誰知道魯迅寫我家門前有一棵棗樹,還有另一棵棗樹是什麼意思,可能什麼意思都沒有,自己想玩票呢,或者說寫了一棵以後忽然記起來還有一棵呢。反正我不敢斷定,因為我不知道。
如果真要出這樣的題目,那答案也一定得是無窮的,除了不知道和淫穢反動的,想到就有分數,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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