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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地重遊,物似人非,我猜,大概是百感交集。
“哦?想不到你還有這麼一段,真真想不到。”蘭州夜裡的氣溫很低,我裹緊了自己,生怕自己和阿秋一樣,感冒流鼻涕。
“別看我現在這樣,我以前也是個痴情種。”阿秋在我腦袋上敲了個毛栗子,然後長嘆了一口氣,開始跟我回憶他之前和他那個蘭州姑娘的愛情故事。
“我大三的時候,在學校的聯誼會上遇到了她。我記得很清楚,她披著那頭如風幡一樣的長髮,穿著一條碎花的連衣裙,身上帶著淡淡的洗衣粉味,獨身坐在角落裡喝茶,整個人看上去很端莊秀氣以及文藝。當時,我瞧她那副打扮,以為是本地的杭州小姑娘,便跟主動跟她搭訕,搭訕以後才知道她是蘭州人。”
“很難想象你一副青澀秀氣學生樣的樣子。”我聽完阿秋的描述,便捂著嘴笑。阿秋白了我一眼,連連跟我辯解,只道:
“拜託,那會兒哥帶著個眼鏡,還是學生會的,一看就是品學兼優的優等生。”
“哥,您繼續說。”我腦海裡幻想著的是學生時期時,阿秋的樣子。
其實阿秋的五官一看就是個典型的杭州奶油小生,膚質細膩,有兩三點雀斑,臉蛋光澤紅潤,高高瘦瘦,雖然如今看上去有點像個懶散的烤串青年,但我想那會架個眼鏡,手裡捧著本書的他,怎麼也算是個秀氣書生。
“我勾搭女孩子從來沒失敗過,每每都是手到擒來,可是,我這個常勝將軍就敗給了她。她是個家教嚴格,中規中矩的中文系女生,和我認識的那些隨隨便便和人滾床單的女生不一樣。我本是就是杭州人,大學又在杭州,以至於我可以開著我的小車帶著女孩子去兜風。我記得,有一回我想載她去玩,誰知道她當著所有人的面,讓我下不了臺,很難堪。”
“那你還喜歡她做什麼?”我好奇的問,昨天阿秋還和我說男人喜歡嬌滴滴,順從自己的女孩子,可他當時喜歡的蘭州姑娘性子,在我看來,十分的高傲,甚至潔身自好。
“大抵是想要征服。”阿秋喃喃道,見我不解,便笑著解釋道:
“遊戲人間多年,找到一個非同尋常的女人,就勾起了征服她的念頭。”
“噗,我覺得這種劇情就和我年輕時看過的言情小說一樣。”我吐槽道,誠然,這種男主為了追求不一般的女主,最後被女主捕獲的橋段,實在太常見了。
“她可不是一個布娃娃或者一束玫瑰解決的女人。她是中文系的,平日裡就喜歡呆在圖書館或者閱覽室看書。追她的時候,我乾脆化身文藝男青年,讀她讀過的詩集,認真記下筆記,記下自己的讀後感,和她從詩詞歌賦慢慢交流,最後才追到她。和她談了四年戀愛,我讀完了一整個書店的書,後來,不看書就覺得渾身難受,所以,即便你讀鮮為人知的王海桑,我也知曉
聽完阿秋的話,我才明白他為什麼會讀那麼多的書了。
我本來不是個喜歡讀書的人,沒什麼耐心讀書,後來進了大學,實在無事可做,便開始讀書。久而久之,就喜歡上了那種紙張的厚實感,以及書裡的墨香味。
自我救贖從讀書開始,這句話是一點都沒有錯的。
“後來呢?”我問著阿秋。
阿秋如今依舊是單身一人,雖然身邊的女人真的很多。但是,我想,那位蘭州姑娘一定是他心目中重要的女人,所以,他才會避開西藏,從麗江特地趕到蘭州來。
“後來我就追到她了。大學兩年戀愛,我跟她,吵過架,分過手,和過好,但是,最後總算是熬到了畢業。我們穿上學士服,照了很多合照。當時,我們在學校裡也算是被同學看好的一對,有人看見我倆,就催著趕緊結婚辦酒席。畢業典禮和散夥飯一過,我在學校的籃球場上跟她談過今後工作以及結婚的事。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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