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頁(第2/2 頁)
山藤夫婦。你不直接打去山藤家是怕他們聽出你的聲音。星期六在新宿車站交錢之際,你指定在不可能來得及的三點鐘,是因那次你沒機會悄悄跑開去打電話。岡田把孩子還給主人,然後在四點鐘回到廣榮莊的原因,如果那個孩子不是一彥而是真一的話就可解釋得到。巖先生,你透過其他方法得回真一後,再叫你太太把一彥放在櫻木公園的吧!
那宗案子使我情緒低落的原因,前面寫過了,因為歹人和二十年前誘拐我的歹人重疊出現。那個歹人一直在我左右,他的眼神使我想起二十年前那個歹人的眼神。
巖先生,我確信我的推理正確是因為你(正確說是你們夫婦)犯了另一次錯誤。對你而言,我是危險的證人。當你離開我去打電話時,我可能發現時間上跟歹人聯絡山藤家的時刻一致。因此,為了消除我的疑惑,你讓我探望睡眠中的真一。
星期六晚上,我並沒有淸楚的確認到真一的臉。當時房間幽暗,孩子的臉只露出一半在棉被外面,而你立刻過去擋住孩子的臉,你太太又把我的注意力移轉到足球上面去。我沒想到巖先生做得那麼大膽,差一點點我就相信那個孩子是真一了。假如你太太不說「三小時一直這樣躺著」的話……
你和太太都忘了,我和真一君一起睡過幾晚。你們當然也不知道,我已發現真一君有捉住床墊俯面而睡的習慣。
你們卻說,那個孩子仰面躺著一直睡了三個鐘頭。那不是真一,而是被麻醉藥弄睡的一彥小弟弟。這樣確信的一瞬間,我再也呆不下去,馬上逃出你家。當晚,二十年前的事件重現在我眼前。巖先生,你的耳朵貼在受害人一彥小弟弟的嘴巴上‐‐星期六的巖本家,就是二十年前的我和那位犯人叔叔的誘拐事件現場。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